更新時間:2024-03-21 17:08:59作者:佚名
今天(8月11日),上海各區(qū)公布了中考名額分配和學校錄取分數線。
2018年,上海市教委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推進本市高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今年的初中考生是中考改革實施后的第一批初中畢業(yè)生。
改革全市實驗示范高中實行定額分配和綜合評價錄取的招生辦法,分為定額分配到區(qū)招生和定額分配到學校招生。
“分配名校”招生是指本市實驗示范高中將部分招生計劃分配給不選擇生源的相應初中的招生方式。 未選擇初中且已就讀三年以上的初中生,可填寫一項選擇。
今年市級實驗示范高中(上海中學、復旦大學附屬中學、華東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上海交通大學附屬中學、上海交通大學附屬中學)名額分配招生計劃上海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約占學校招生計劃的65%。 其中,“名額分配給學校”計劃約占20%。
區(qū)屬市試點示范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約占學校招生計劃的60%,其中“名額分配到校”招生計劃約占70%。
“名額配校”計劃將分配到區(qū)內所有不選生源的初中,實現名額配校全覆蓋。 (學校招生計劃分配名額詳情請見:)
名額分配綜合評價總成績由學業(yè)考試總成績(滿分750分)和綜合考試成績(滿分50分)兩部分組成。 上海市教育考試局將學生學業(yè)考試總成績和綜合考試成績合并為總成績,按照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學生。
綜合考試成績由兩部分組成:一是高中學校根據入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評分(滿分40分); 二是高中學校對入圍學生進行現場綜合評價并打分(滿分10分)。
受疫情影響,2022年招生名額分配現場綜合評價暫停上海市中考分數線,相應成績按滿分10分計入全市實驗示范高中綜合考試成績。 相關招生學校仍根據考生學業(yè)考試成績(含政策性住宿加分)和綜合考試成績的總成績進行綜合評價錄取。
“分區(qū)名額分配”錄取流程結束時,成績相同的,按照以下規(guī)則排序錄取:
第一順序上海市中考分數線,已公布享受同等優(yōu)惠待遇的學生優(yōu)先。
第二次排序以綜合考試成績?yōu)闇剩梅州^高者優(yōu)先。
第三順序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的總成績,分數高者優(yōu)先。
第4個順序,比較數學成績,分數高的優(yōu)先。
按照第5名的順序比較中文分數,分數高者優(yōu)先。
第六順序,比較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包括物理、化學、跨學科案例分析、理化實驗操作)的綜合測試成績,得分較高者優(yōu)先。
各區(qū)名額按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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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浦區(qū)
徐匯區(qū)
長寧區(qū)
靜安區(qū)
#教育3
普陀區(qū)
虹口區(qū)
楊浦區(qū)
閔行區(qū)
寶山區(qū)
嘉定區(qū)
金山區(qū)
松江區(qū)
青浦區(qū)
奉賢區(qū)
崇明區(qū)
浦東新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