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以下兩種情況之一的學生可轉入我市就讀:一是戶口遷入我市;二是戶口在外地要求轉入我市民辦學校。辦理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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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4-13 14:41:06作者:網絡
?? (一)轉入
具備以下兩種情況之一的學生可轉入我市就讀:一是戶口遷入我市;二是戶口在外地要求轉入我市民辦學校。辦理程序如下:
1、原學校開具高中轉學證明并附學籍檔案材料(包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冊、升學檔案等);
2、原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章;
3、家長持戶口簿、轉學證明和學籍檔案材料到市教育局申請轉學。
??如轉入民辦學校,提供轉學證明及學籍檔案材料即可。
4、市教育局根據學生入學成績、有關學校錄取分數線和班額情況,安排到對應學校入學
5、轉入學校審核學生轉學材料并編入相應班級學習。
一直在外地借讀的我市戶口而學生,如轉回我市學校就讀,還須提供原就讀地學校初中畢業證書。
??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學生不得轉入全日制普通高中,本市市區內高中學校之間原則上不得轉學。
(二)轉出
學生因戶口遷出我市等而要求轉出學籍,需由學籍所在學校開具轉學證明并附學籍檔案材料,并經市教育局審核簽章。
(三)辦理時間、地點
轉學一般在新學期開學前辦理。
??辦理地點:市政府行政中心教育局窗口,咨詢電話:3537066、2633713(市教育局基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