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8-11 10:01:40作者:佚名
二、報名條件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院結業或具備同等學力、身體情況符合相關要求的人員可以申請報考。其中:
(一)考取夏季會考考試類別,符合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孫輩在我區出席會考和會考工作的意見》(內教辦字〔2013〕25號,以下簡稱“25號文件”)相關規定的區外務工人員(含其他非我區戶口就業人員,下同)隨遷孫輩和戶口從區外遷往我區的考生,須出席我區中學學業水平考試開考的全部課目考試,即滿足以下對應條件方可報考出席碩士投檔。
1.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孫輩考生,除符合“25號文件”規定的出席2020年我區高考條件外,截止2023年9月1日,還須符合以下4個條件:一是2020年被自治區內中學投檔;二是本人具備我區中學階段中學(含中等職業學院)學籍且連續就讀滿3年;三是父母在我區有合法穩定居所(含出租)且連續居住、有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出席社會壽險)均滿3年;四是出席我區中學學業水平考試開考的全部課目考試。
2.戶口從區外遷往我區的考生,截止2023年9月1日,須符合以下4個條件:一是本人具備我區中學階段中學(含中等職業學院)學籍且連續就讀滿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區戶口滿3年;三是父母在我區有合法穩定居所且連續居住、有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出席社會壽險)均滿3年;四是出席我區中學學業水平考試開考的全部課目考試。
不符合出席碩士投檔條件的考生,可以考取高職(本科)。在網上預報考時,“承諾只考取高職(本科)”項須選擇“是”,并在現場確認時,簽署《2023年寧夏自治區普通大學招生只考取高職(本科)專業承諾書》。
(二)考取高等職業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中學(含職業中學、中等專業學院、技工學院,下同)結業生(以下簡稱高職對口招生,考試類別為高職班)的考生須技能考評合格。
區內中等職業學院應屆結業生,具備我區學籍和實際就讀滿3年,均可在應屆結業曾經報名高職對口招生各科類;這些往屆生出席報考,須符合相應的報名條件。
普通中學應往屆生和技能考評不合格的中等職業學院應往屆生不具有高職對口招生報考資格。
(三)符合《內蒙古自治區人才引入和流動施行方法》規定的人才條件且其孫輩戶口在我區的,孫輩在我區報考出席會考按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屬于下述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具備普通高等文憑教育資格的大學在校生,或已被普通大學投檔并保留入學資格的中學生;
2.初級中等教育學院非應屆結業的在校生(報名少年班、數學英才班者除外);
3.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結業年份以弄虛造假方式報考并非法出席普通大學招生考試(包括全省會考、省級會考和大學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簡稱會考)的應屆結業生;
4.因違背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予以暫停出席會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違犯民法已被有關部委采取強制舉措或正在緩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6.在我區以外的其他省(區、市)完成2023年報考的考生;
7.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規定的其他不具有報考資格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方法
(一)報考時間
報考時間為2022年11月16日9:00至2022年11月27日18:00。
所有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預報考、報名資格初審、網上交費和現場確認等報考手續,逾期不予受理相關報考手續。
(二)報考地點
1.我區初級中等教育學院就讀的應屆結業考生原則上在學籍所在地的旗縣(市、區)(以下簡稱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由學籍所在學院負責報考資格審查,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復審通過后在中學組織下完成現場確認;初級中等教育學院往屆結業生和具備同等學力等其他考生原則上在戶口所在地的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直接在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并完成現場確認。
2.在我區移居并符合報考條件的外國人,持經偵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國人永久永居身分證》,可在簽發地盟市招生考試執委會指定的地點申請報考。符合條件的港澳臺籍考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申請報考。
3.符合報名條件且擬考取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在戶口所在地報考。
4.考生原則上在報考旗縣出席考試,以下4類考生可以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安排在指定旗縣集中組織出席考試:
(1)俄語講課的考生;
(2)高職對口招生的中等職業中學考生;
(3)國家通用語言講課口試突厥數學乙的應往屆生;
(4)英語應試葡語為法語以外的考生。
(三)報考形式
我區推行網上報考,詳細操作依照《2023年寧夏自治區普通大學招生報考信息采集方法》執行。
四、報名資格初審
(一)學籍及連續就讀狀況由相關教育行政部委和就讀中學負責初審。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孫輩及戶口從區外遷往我區的考生,報考時復印《2023年普通大學招生學籍及連續就讀狀況初審表》,由學籍(就讀)中學和相關教育行政部委初審學籍及連續就讀狀況,校長、學校教授、學籍管理部委負責人分別初審簽字簽章。
(二)各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可通過核驗考生戶籍簿載明的相關信息、向當地經偵局提供核實名單等方法舉行戶口初審。截止2023年9月1日考生戶口變更不足兩年的和戶口從區外遷往我區且存在“高考移民”嫌疑的,要對其戶口遷移狀況進行重點初審,各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會同當地經偵局組織核實戶口遷移等狀況。
(三)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孫輩及戶口從區外遷往我區考生,報考時未“承諾只考取高職(本科)”,應按要求提供父母從業、居所、納稅或減免公積金等相關證明材料,并復印《2023年普通大學招生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孫輩及戶口從區外遷往我區考生父母具有條件初審表》,由人社、稅務、房產、蘇木各鎮(街道)等相關部委(單位)出示初審推論。
(四)各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核實考生本人及其母親的民族成分,對于考生本人民族成分為少數民族長春市招生考試中心官網,但與父親雙方民族成分均不符的,復印《2023年普通大學招生考生民族成分初審表》,由相關經偵部委或民族事務部委出示初審推論或相關說明。初審不通過的,須及時按《中國公民民族成分登記管理方法》辦理民族變更手續,如繼續保留現有民族成分,須向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遞交舍棄少數民族加分、民族班和少數民族商科班錄取資格申請。2022年11月27日以后,向民族事務部委提出民族變更申請的,一律不具備少數民族加分、民族班和少數民族商科班投檔資格。
(五)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強化對面向農村和原貧苦地區推行重點大學招生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以及中央財政支持的中東部地區農村訂單定向免費碩士醫學生招生培養工作的招生宣傳,積極組織動員考生報送,并按教育部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嚴格進行資格初審。
(六)對于須要初審學籍及連續就讀狀況、戶籍、家長具有條件、民族成分和專項計劃等狀況的考生,其年檢資料(包括戶籍簿原件等)須留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備查。這些考生應在報考現場確認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證明材料,協助完成相關初審工作,否則,不予現場確認。
(七)報考其間,考生報考信息將與大學(含職業中學、中專、技校等,下同)學籍注冊信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注冊信息、往年的報考信息等進行校準;報考結束后,考生報考信息將與經偵部委的戶口信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的醫保信息、稅務部委的納稅信息等進行校準。根據校準狀況,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于2022年12月30近日將須要從新核實報考資格的考生數據下發各盟市,各盟市必須于2023年1月31近日完成核實并上報核實結果。
五、體檢工作
所有考生均應出席身體健康情況檢測(以下簡稱復查),并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狀??忌缫蛏眢w等特殊緣由,未能出席特定項目檢測時,須出示復查診所相應材料。
考生復查工作由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衛生健康行政部委組織推行??忌膹筒轫氃谥付ǖ亩壖椎纫陨显\所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主檢醫師應由具備副教授醫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大夫兼任。主檢診所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須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逐步規范入學和就業復查項目維護肝炎表面抗體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力的通告》(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情況做出相應的、規范精確的復查推論,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為考生作出的復查推論無效?!扼w檢表》上主檢醫師填寫的復查結果、結論和簽名應當精確清晰,并經復查診所初審簽章方為有效。
考生若對復查復查結果或推論有異議,要求檢查,應在復查后的二歐盤提出申請,經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批準,征得復查診所同意后進行檢查。復查檢查只限一次,最終復查推論應以檢查后意見為準。如考生仍有異議提出檢查,應在旗縣復查診所檢查后的二歐盤提出申請,經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批準,可在自治區確定的終檢診所進行檢查,并作出最終判決,最終復查推論以終檢診所的推論意見為準。復查后二歐盤未提出復查申請的,或體檢后二歐盤未提出提出終檢申請的,視為認可復查結果,自愿舍棄復查和終檢權力。
詳細復查工作按《關于做好2023年寧夏自治區普通大學招生復查工作的通告》執行。對于異地就讀考生,可在報考其間向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復查申請,并按相關安排完成復查工作。
六、報名工作要求
(一)增強組織領導,加強部委協調制度
在上級招生考試執委會的領導下,由各旗縣招生考試執委會牽頭,組織教育、公安、民族事務、人社、衛健等部委和有關單位詳細施行報考資格初審工作。各地各部委要逐步增強組織領導,規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強服務意識、優化服務功能、提升服務品質。要逐步完善協調配合,建立部委間協作模式,產生有效工作合力,依照各部委(單位)工作職責,根據本通告及相關文件規定和要求,分別進行初審,產生初審推論,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各地要認真落實好國家及自治區“放管服”改革相關要求,可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精準施策,探求推行便民、高效、規范的中考報考工作機制。
(二)落實工作責任,嚴苛報考資格初審
各地要高度注重會考考生報考資格初審工作。要著力落實“誰經理,誰初審;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報考資格初審責任明晰到崗、落實到人;不得變通或變相執行自治區的相關規定,禁止頒布針對考生報考的地方新政。
報考其間,對于考生遞交的材料,應當嚴苛初審,出現材料弄虛造假、相關手續不全、缺少簽字或簽章、簽字或簽章模糊不清、填寫內容不一致、不全等狀況,一律不予現場確認。
各地要針對報考工作中或許出現的新狀況和新問題,創新工作方式,非常是本地區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孫輩及戶口從區外遷往我區考生父母的從業和實際居住狀況,要通過入戶調查、實地探訪、核實旁證等手段進行初審。要強化對相關考生報考結束后實際就讀及父母應具有條件的后續核實工作,發覺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三)增強新政宣傳,做好考生輪訓和服務
各地要充分運用多種渠道廣泛宣傳2023年我區普通大學招生報考新政、規定和方法,讓廣大考生和父母清楚、知曉、理解有關新政,重點宣傳報考條件、時間、地點和留意事項等。
各大學教授要與所屬教育局主任簽署《中學教授責任書》(附件,以下簡稱責任書)。《責任書》由學校所在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在報考前通過報考系統照拍上傳,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據此確定符合報考工作條件的學校名單;未簽署《責任書》的大學,取消組織報考資格。各學校要提早做好宣傳輪訓,并組織本校師生進行網上預報考。
各地要依照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的通告》(教學〔2017〕4號)有關規定,做好殘障人考生的宣傳工作,將針對殘障人考生的合理便利舉措等告知考生并做好服務。
各地要增強考生的誠信教育和警示教育。非常是強化在報考、考試、填報志愿、錄取等主要階段的誠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請報考時,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長春市招生考試中心官網,承諾本人所填寫內容、提供的相關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承諾出席考試招生時違反有關管理規定??忌坏迷谖覅^和其他?。▍^、市)同時報考出席曾經中考。
(四)建立公示渠道,加強信息公開公示
報考結束后,自治區將通過寧夏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各種考生信息,各旗縣、中學也要分別對教委報考和學院報考的考生信息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報考其間,各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做好咨詢服務工作,發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撥通,確??忌透改赣袉栴}才能及時得到解惑。
(五)起草工作預案,落實災情防范舉措
各地要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告》(教學廳〔2020〕8號)和《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逐步做好普通高等中學招生考試組考防疫工作的通告》(教學廳函〔2021〕23號)等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區災情防范最新要求,制訂現場確認其間災情防治方案和預案,認真落實各項防疫舉措,為考生造就安全、安心的現場確認環境。
考生和報考現場工作人員應嚴苛違反當地災情防范各項要求,做好現場確認前14天每周的溫度檢測,如實填寫《健康狀況承諾書》(附件1)并于現場確認時上交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若出現咽痛、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病癥,應按規定及時就醫。報考現場工作人員現場確認前3天內有低熱病癥或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不得參與報考工作。
現場確認前應指定專人負責對報考確認場所進行環境衛生取締、消毒、通風等處理,并協調衛生健康部委、疾控機構抽調專人進行指導?,F場確認其間,要做好空氣殺菌和物品表面殺菌工作。
考生和工作人員步入現場確認場所須持黃色“健康碼”和“行程卡”并做好個人防護,全程配戴墨鏡,并自覺、有序、依次進行溫度測量,人與人間隔要保持一米以上。婉拒接受溫度測量的人員不得踏入,溫度異?;騺碜灾懈唢L險地區等的人員應根據屬地防疫評估要求執行。
2022年部份地區在會考報考中,結合當地災情防治要求,試點了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確認形式,取得積極實效。各地要認真小結2022年試點經驗,逐步建立線上確認方案。2023年,各地可視災情防范還要合理安排確認方式,以線上線下確認相結合的形式,確保報考順利完成。線上確認時,必須嚴苛履行初審程序,不得降低初審環節,不得減少初審標準,確保報考工作品質。
(六)加強非法罰款,依法嚴苛督察追責
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別人員在會考報考各環節中出現違法行為的,將嚴苛依照有關規定嚴厲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對提供虛假個人信息、以虛假報考材料取得報考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但完成即將報考、查實的“高考移民”等考生,考試前查實的要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資格,考試后查實的要取消其中考成績和投檔資格,投檔后查實的要取消其入學資格,早已入學的要取消其學籍,并通報自治區教育廳視情節輕重予以暫停出席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對非法出席大學招生考試的初級中等教育學院非應屆結業的在校生,取消其當初大學招生考試各科成績,同時予以其應屆結業曾經不得報考出席大學招生考試的處理。
對非法代辦戶口及學籍、偽造或變造連續就讀經歷、違規修改民族成分、提供虛假居住、從業、社?;蚣{稅證明等相關人員,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對牽涉“高考移民”的非法非法案件,除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需要嚴厲追究總監領導及相關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民事責任。
對不按規定為本校就讀師生在本校代辦報考手續或不為考生無條件提供網上報考場所和舉行相關輪訓的大學教授,予以全區通報批評。
對不按規定舉行報考工作、為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和“高考移民”辦理報考手續、所屬招生工作人員以權術私且情節惡劣等的旗縣,一律取消其報考受理資格和會考考點設置資格。
對各種違法行為,可通過寧夏招生考試信息網進行舉報或向相關部委舉報。對查實的舉報,按規定予以獎勵。
請各盟市招生考試執委會及時將本通告轉發至所屬各旗縣招生考試執委會和本地區各有關小學。
附件:1.健康狀況承諾書
2.大學教授責任書
寧夏自治區招生考試執委會辦公室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