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8 07:06:39作者:佚名
井岡山大學2024年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方案已公布。 詳情請見正文。快速查詢>>2024年全國考研分數線| 2024年考研復試各院校分數線| 2024年各院校考研調整信息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安排,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教[2023]2號)和《教育部關于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部署》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規定》《指導意見》(教發[2006]4號)和教育部大學生司《關于做好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通知》工作精神《2024年考試招生辦法》(教部[2024]1號)以及2024年江西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要求在確保安全、公平、科學的基礎上,統籌規劃,精準施策,嚴格為確保做好學校2024年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理
(一)堅持科學選拔,嚴格按照高層次人才選拔規則,多層次、全方位考察,擇優選拔,確保質量。
(二)堅持立德樹人,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達、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等。誠實守信,遵守法律法規。
(三)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四)堅持綜合考核,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藝等方面綜合考核的基礎上,突出對職業素質、實踐能力、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尊重考生、服務考生,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復試招生工作的領導和全面管理,制定并發布學校復試招生工作方案,組織安排、統籌協調協調學校復試工作。
(二)學校紀委、研究生處對各招生院校復試招生工作重點環節進行檢查、檢查、督導。
(三)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由學院黨政領導、學位項目負責人、副高級以上職稱導師組成。 領導小組名單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后報研究生辦公室備案。 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院復試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報研究生辦公室備案并對外公布。
(四)各學院成立以學院紀委為組長的復試錄取督導組,對學院復試、轉學、錄取過程進行督導,對學院專業面試組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高校。
(五)各學院組織選拔本單位學科(專業)責任心強、經驗豐富、專業水平高、公正正直的教師組成面試小組。 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7人,原則上由當年擬招收學生的導師組成。 參賽隊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過程全程錄音。
(六)學院應對參加復試的教師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考核規則和標準,提高復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七)學校要增強復試錄取流程的透明度,規范考生申訴機制2024年井岡山大學分數線,暢通考生申訴渠道。
三、復試基本要求
(一)根據教育部規定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地和招生計劃,學校制定了復試基本要求我校各專業(方向)(含士兵計劃)研究生資格及復試最低分數線。
(二)各學院官網公布的第一志愿復試名單內的考生和收到轉學復試通知的考生必須參加復試。 復試合格者方可錄取。
(三)復驗應當采用差值形式,差值比例不得低于200%。 確需調整復試比例的專業須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批準(但不低于120%)。
四、復試時間及形式
(一)復試形式
復審分為現場復審和網上遠程復審兩種方式。 具體復試辦法由各學院、各專業確定,通過學院復試招生實施細則予以公布。 同一院校同一專業原則上采用相同的復試方式。 確需采取混合模式復試的專業須向研究生院辦公室申請批準,并統籌安排,確保選拔的公平性。
(二)復試時間
我校復試時間計劃為4月初。 復試具體時間、地點、節目安排按照各院校屆時公布的復試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執行。 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處及各學院官方網站發布的通知。
5. 復審程序
(一)資格審查
學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要求考生按要求提交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資格審查材料
(1)初試準考證(可在中國科研招聘網下載)。
(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生身份網上核查報告》。
(4)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在線核查報告》。 在國外獲得學歷的,須提供教育部出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海外)學歷學位證明》。
(5)《井岡山大學2024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道德素質考核表》(需審核并蓋章)。
(六)申請“大學生退役軍人”項目的,還應當提供《入伍批準函》和《退役證明》。
(七)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學位招生管理規定》(教書[2023]2號)第六十二條規定加分資格的考生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供學校審核;
(八)各學院復試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中規定的其他材料;
2.資格審查說明
應屆畢業生(含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成人高等教育機構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生身份網上核查報告》;
往屆學生應提供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人員出具的《出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服務中心;
2024年9月入學前預計通過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取得國家認可的本科畢業證書的本科生,須提供頒發該文憑的教育機構或大學出具的相關證明(如蓋章的成績單、畢業證明等)到時) )。
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復試資格。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 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隨時取消其復試或錄取資格。
(二)復試內容
1.專業基礎課筆試
(一)專業基礎課筆試(總分:100分)。 本次筆試嚴格按照專業目錄規定的科目考核基礎專業知識。 進行現場復試的專業必須舉行專業筆試,考試時間原則上為2小時; 進行網上遠程復試的專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需要進行專業筆試。 如有必要,應盡可能全面和開放。 能力試題,考試時間原則上為1小時。 筆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附加試驗。 同等學術水平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時將選修《井岡山大學2024年碩士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科目。 每科試卷總分為100分,附加考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2、專業綜合能力面試(總分100分)
專業綜合能力面試由各學院面試組組織實施。 面試方式、考試難度和成績評價標準應當統一。 每位候選人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一)外語水平測試(30%):每人約5分鐘,重點測試考生運用外語知識和技能進行聽、說、交流的能力。 面試方式、考試難度和績效評價標準要統一。
(二)專業素質測試(占50%):校級學習狀況及成績; 掌握本學科的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能夠運用所學的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了解本學科的發展趨勢和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 創新精神和能力。
(三)綜合素質測試(占20%):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 敬業精神、責任心、紀律性(遵守法律法規)、協作精神、心理健康; 人文素質、心理素質; 行為、表情、禮儀等。
由于學科和專業的特點,如確需調整綜合面試各內容比例的,學院將提出方案,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三)入學體檢
擬錄取考生的體檢與新生入學時的體檢合并進行。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并取消注冊資格。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 《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關于取消體檢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部發〔2010〕 2號)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肝功能異常患者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部〔2010〕22號)文件實施。
(四)復試總分判定方法
1、專業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分為三部分:(一)外語水平考試成績,滿分30分; (二)職業素質測試成績,滿分50分; (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20分。 這三個部分的分數由每位面試小組成員獨立給出,并計算成員平均分。
2、具有同等學歷的第一志愿考生的附加考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3、考生復試總成績為專業綜合能力面試成績與專業基礎課筆試成績之和。 專業綜合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專業基礎課筆試滿分100分。
六、調整要求
申請轉入我校的考生,轉入專業必須與第一志愿申請的專業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試國家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轉專業國家統一命題科目相同,且初試成績須與首選專業A一致。 同類領域國家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所有申請校內或校外轉學的考生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轉學服務系統”在線填寫轉學申請。 凡入圍復試的轉學考生應在網上確認是否參加復試。 調整系統具體開放時間將根據教育部最新政策另行通知。
七、錄取原則
(一)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總成績×50%。
(二)專業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于60分或專業基礎課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三)復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體檢不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擬錄取專業(或方向)名單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時2024年井岡山大學分數線,按考生成績高低排序)初試成績、初試商務課程1成績、初試商務課程2))成績。 所有轉學候選人將在首選候選人之后被錄取。 已通過專業(或方向)復試且不擬錄取的考生中,擬錄取某一專業(或方向)的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或另行制定招生計劃的,其他高校的調整制度,總成績將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重新錄取。
(六)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并在網站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報省教育考試院、教育部審批研究生院的。
八、復審監督與審查
(一)落實責任制和問責制度。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及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的公平公正全面負責,嚴格執行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規定,嚴肅處理違規行為的法規和紀律。
(二)落實監督制度和檢查制度。 完善復試全過程監管。 學校紀委將對復試工作進行有效監督,派專人巡查復試現場和考場。 各學院紀檢委員會要參與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全過程,并指定專人對各面試現場進行監督。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基本成績要求、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結果、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及時公布并公示方式。
(四)實行回避和保密制度。 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者,不得參與復試及錄取相關工作; 全體參加復試人員應認真、嚴格執行學校有關碩士學位招生的保密規定。
(五)實行復議制度。 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復試結果公布后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實名復議申請。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會同學校紀律委員會對考生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 如發現問題屬實,將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予以糾正。 不受理各類匿名復議申請。
九、附則
(一)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各學院要嚴格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進行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主要通過填寫《思想政治道德考核表》,向候選人所在單位了解和考察候選人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等情況。 如有必要,我們還可以采用“外轉”這種方法考核候選人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
(二)本工作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僅適用于學校2024年碩士學位復試招生。
(三)本工作方案由學校研究生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與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2023]2號)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