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9 15:11:35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西華大學“專升本”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四川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結合西華大學“專升本”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名稱:西華大學,英文翻譯:XIHUA UNIVERSITY
國標代碼:10623
學校地址
郫都校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紅光大道9999號
彭州校區: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鎮南街276號
南校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號
宜賓校區:四川省宜賓市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路三段1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三條 學校成立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1. 領導小組
小組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教學副校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成員:黨政辦公室(保密辦公室);紀檢辦公室(紀檢辦公室);黨委宣傳部;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保衛部、教務處負責人。
“專升本”領導小組根據上級通知精神,集體研究決定,制定并公布相應實施細則。
(二)工作組
組長:分管教學的副校長
成員:黨政辦公室(保密辦公室);黨委宣傳部;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保衛處及教務處有關領導、工作人員。
工作組貫徹落實“專升本”領導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實施“專升本”各項工作。黨政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專升本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2024年西華大學錄取分數線,紀檢組(紀檢辦)對違反紀律、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宣傳部負責相關宣傳和輿論引導;黨委學生工作部負責相關學生工作;黨委保衛部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教務處負責組織考試招生等相關工作。
第三章 專升本招生選拔及報名條件
第四條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規定,本次“專升本”項目的選拔對象為我校及對口專科2023屆全日制普通大專畢業生(以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為準)和符合川教函[2023]4號精神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第五條 報考專科以上學歷的學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校期間政治思想表現優秀,無未受過紀律處分。
(2)學習成績優秀,在報名截止日期前修完所有課程,且未因學習成績問題而受到取消學籍處罰。
(3)身心健康。
第六條 學生所在學校(校區)負責審核學生報到資格,組織符合報到條件的學生進行線下報名、線上報名、網上繳費,并按要求將學生報到匯總表、專科階段必修理論課成績、符合加分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報送西華大學教務處審核(原件經學生所在學校審核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四、六級成績證明可以提供學校認可的電子打印件)。
第四章 “專升本”招生計劃及考試科目
第七條 招生計劃
第八條 考試科目
我校考試科目按考生類別列于下表,并將提前向考生公布。
第九條 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為2023年4月19日至20日,考試地點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與中選學校協商確定。
第十條:發布考試大綱
各課程考試復習大綱在西華大學教務處網站上公布。
第十一條 “專升本”綜合成績計算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專升本”綜合成績由專升本折算成績、“專升本”考試折算成績和專項加分成績之和組成。其中,專升本折算成績為專升本必修理論課成績的算術平均值乘以0.2(重修或補修的必修理論課按60分計入計算);“專升本”考試折算成績為“專升本”考試三門課程成績的算術平均值乘以0.8;專項加分成績詳見專項加分細則。
第十二條 特別獎金規則
(1)以所在院校為第一結業單位,獲得市(地)級以上政府獎勵的高職(技術)院校優秀畢業生,畢業時獲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稱號,加計4分。
(二)在讀期間,若所在學校為第一完成單位和第一完成人,且取得本專業相關發明專利或發表論文一篇,則按下表加分,該類學業成就最高加分3分。
(三)在校期間,參加以所在學院為第一參賽單位的學科競賽獲得獎勵(集體項目最高獎勵前三名,全國一等獎一等獎分別加5分、4分、3分;省一等獎一等獎一等獎一等獎一等獎三等獎分別加3分、2分、1.5分;省二等獎一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一等獎一等獎一等獎1.5分);大學英語六級或四級成績≥425分(取高者);非計算機專業,取得國家計算機二級證書;按下表規定加分,此類加分最高為5分。
注:本次“學科競賽”級別和范圍以評獎時公布的《中國高等學校創新人才培養暨學科競賽評估排行榜競賽項目名單》和《四川省教育廳公布的大學生競賽項目名單》為準。
(四)專項加分總計為10分,納入“專升本科”總成績計算。
第十三條 評選結果公布
考試成績將于5月15日在考試院官網上公布。
第五章 專升本招生
第十四條 參照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對在世界技能大賽中榮獲三等功及以上成績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獲得過世界技能大賽獎項的中國國家隊隊員,免于入學考試,納入西華大學預錄取名單,在學校公告欄公示無異議后,報四川省教育廳審批,經批準后,方可按照錄取通知書相關信息報到入學。
第十五條 符合川教函(2023)4號報名條件的退役高校學生,免于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此類學生原則上免除文化課考試。此類學生的錄取原則為:(一)派遣學校對該類學生報名結束前大學階段全部課程成績取算術平均分(常規考試不及格但補考或重考通過的課程均按60分計算,實行等級計分制的,對應分數為:優秀-95分、良好-85分、中-75分、及格-65分;退役高校學生因應兵役免修體育、軍事訓練和軍事理論課,均按85分計算)。 (二)西華大學對此類學生成績匯總核實無誤后,嚴格按照各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專業預錄取該類學生前15%。 (三)此類考生未取得預錄取資格,可根據考生意愿免試,但只能轉入西華大學在教育部門備案的高校和對應專業接受插班學習。不遵守免試、插班規定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試政策。其中,2023屆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再次參加西華大學組織的綜合考核,根據綜合考核成績和專業從高到低進行錄取或插班。
第十六條 有貧困戶記錄的應屆專科畢業生,應按時報名參加西華大學“專升本”考試,分專業錄取。學校將根據貧困戶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列前15%(四舍五入)的學生優先錄取。不符合優先錄取條件的學生,將納入普通類錄取或調整。
第十七條 獲得所在學校為第一完成單位的市(地)級以上人民政府獎勵的優秀應屆高職(專科)畢業生以及畢業時獲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稱號的應屆畢業生,享受加分優惠政策,不經考試免試入學,按時報名參加“專升本”考試的,納入普通生排序錄取或調整。
第十八條 普通類招生,根據招生計劃確定各專業錄取分數線,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確定錄取線。原則上按專業分數線由高到低確定“專升本”錄取名單,按規定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報四川省教育廳批準。經教育廳批準后,秋季開學時,考生可升入公布專業三年級學習。
第十九條 “專升本”項目綜合成績優秀但未被我校相應專業錄取的學生,原則上可根據其轉學意愿,由高分轉至低分轉入我校教育處備案的其他高校相關專業。接收轉學的學校按專業計劃由高分至低分錄取學生(第一志愿與第二志愿相差3分,從第二志愿開始,后續每個志愿與前一個志愿相差1分)。如多志愿在線,則按志愿優先原則錄取。接收學校將發出通知,告知就讀地點及收費標準。未填寫轉學志愿者,逾期不填志愿,不參加轉學錄取。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入學資格和申請轉學資格:
(1)公派生名單上的學生,如發現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廳、西華大學“專升本”文件精神,學校將取消其“專升本”錄取資格。
(2)被錄取的學生若在第六學期課程第一次考核中不合格,則取消其“專升本”項目的入學資格。
(3)學生在專升本考試中作弊,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如提交的材料有虛假,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專升本入學資格和申請插班資格。
取消“專升本”錄取資格的,按照教育部門相關政策辦理。
第六章 費用及學籍管理
第二十一條 我校對被錄取的“專升本”學生按照四川省發展改革委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考試費、學費、住宿費等;普通“專升本”學生入學后,收費項目及標準與被錄取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相同。
第二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教育學位證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發[2002]15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號)和教育部2007年《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取得學籍和畢業證政策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凡符合畢業條件者,發給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上填報“專科本科起讀XX專業”,學習時間按實際入學本科時間填寫。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專科生入學后,由專科學校發給專科畢業證并進行電子注冊,不再發放畢業學籍證明。專科生新學期入學時,必須提供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否則取消入學資格。其他有關學籍管理、電子注冊和畢業證書發放等事宜,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被錄取本科生的檔案由專科(校區)按規定報送西華大學教務處。被錄取本科生原則上在西華大學宜賓校區入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專升本”咨詢電話為:、。
第二十六條 參與本職工作的全體人員必須秉公辦事,嚴格選拔標準,認真組織學生學習“專升本”政策,做好報名、考試組織工作。如有親屬參加“專升本”考試,應向主管反映2024年西華大學錄取分數線,并回避。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按違反招生紀律處理。
監察電話:
第二十七條 學生遇到需要申訴的問題,應當先向專科學校教務處提出申訴,專科學校無法處理的,由專科學校向西華大學教務處提出申訴。
投訴電話:
第二十八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辦理“專升本”招生相關事宜。對以西華大學名義進行違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將依法進行查處并追究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四川省教育廳2023年選拔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本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的工作安排執行。
本文標簽:四川省專升本招生簡章 四川西華大學2023年專升本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