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1 16:31:53作者:佚名
1. 報名及資格
1. 注冊
初中學業水平測試(以下簡稱初中考試)報名工作按照《關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測試(中考)報名工作的通知》(贛考院中〔2024〕2號)規定執行。自2025年起,我省初中學業水平測試(中考)報名時采集學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
今年我市高中招生報名分為兩類:一類為高中(含重點高中、重點建設高中、普通高中);一類為中職(含高等職業院校(以下簡稱高職、技工學校)、普通中職(以下簡稱普通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或職業技工學校、技工學校)。招生類別按考生第一志愿確定。報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考生僅限于應屆入學并直接錄取的初中畢業生。
初二學生參加地理、生物初中入學考試,不區分報名類別。
考生須在其電子學業記錄所在的學校注冊(以當年招生部門錄取為準)。
高中階段招生報名采取網上填報報名方式,普通高中網上報名代碼為各普通高中七位學校代碼;地市級普通高中報名時間安排在中考結束后、成績公布前(具體時間待省招生計劃確定后另行通知);各縣(區)高中階段報名時間由各縣(區)自行確定。
2. 資格認證
直招本地在讀初中畢業生:申請時須具有該校電子學籍并憑當年中考成績錄取,且已在該校學習一至三年級,包括按規定正常轉學、休學的學生。
往屆畢業生:申請時為本校本年度非畢業年級或未被本校本年度招生部門錄取的初中畢業生。
2. 費用
報名時須繳納報名費和考試費。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批準的收費標準,每位考生每人每科目繳納報名費5元、考試費10元。費用采用網上繳費方式,須在省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有關規定撥付考試經費到各考點,用于出題、制卷、監考、閱卷、錄取等各項費用。
三、考試科目及形式
統一考試科目:九年級: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20分);物理80分;化學70分;品德與法制80分;歷史80分;物理實驗操作考試5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5分;體育60分。其中,品德與法制、歷史合為一張卷(開卷),物理、化學分兩張卷同場考試。二年級:地理50分;生物50分,地理與生物合為一張卷。
體檢要求:按照福州市教育體育局《關于認真做好福州市2024年初中畢業生體檢工作的通知》(福教體檢字[2024]2號)執行。
理化實驗操作考試要求:按照《關于印發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府教體檢考字[2024]3號)執行,考試時間原則上與體檢時間同步。
英語聽力考試要求:英語聽力考試時長為15分鐘,在全省統一規定的英語考試時間內,各考點將播放錄音光盤。聽力障礙考生可憑聽力障礙證明或三級以上醫療機構的專項鑒定證明,選擇免除英語聽力考試,其英語總成績將按考生筆試成績乘以1.2計算;也可選擇參加英語聽力考試,如兩項均選擇,則總成績以英語聽力考試成績計算。
地理、生物考試時間為6月20日,兩科成績合并以成績等級形式呈現,不作為錄取計分科目,成績為D的學生不得進入普通高中學習。初三僅對因休學、轉學等原因未參加考試的學生以及初二地理、生物成績為D的學生安排補考,補考成績為D的學生最高成績為C。
四、考試及評分
考試工作按照省教育廳、省中考委員會、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部署,由市、縣(區)教育體育局、教育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紙鲈O監考員2人??紙鲈O置要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考試安全。各地要按照合理設置、嚴格認定、動態調整、注重實效的原則,因地制宜、分縣辦學,科學設置考場。
考試期間使用金屬探測器檢查入場,并實行交叉監考。
監考人員須為現任中小學教師,遵守法律法規,身體健康,思想品德良好,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負責,有監考經驗,熟悉考試業務,能夠勝任監考工作。
閱卷工作由市、縣(區)考試組織部門聯合組織,全市實行統一的網絡閱卷系統,建立主觀題“一題多評”制度和隨機抽查復核制度,確保初中學業考試閱卷公平公正。
5.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計劃
1.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占高中階段招生計劃的65%。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比例,浮動比例不超過5%。普通高中入學年級不得增設大班。
2.各縣(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體育局按照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協調發展有關要求制定,報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后另行下發。
3.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各地要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向區域內初中合理分配的政策,確保分配比例不低于70%,確保均衡生源招生名額分配到學校。全市公立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按照市中考委員會、市教育體育局印發的《福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向初中均衡分配實施方案》(福教中招字[2007]7號)精神落實。
4.市屬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體育局另行印發。
5、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經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報市教育體育局批準后與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同時下發。
2. 入學
1.所有民辦高中全面實行就地招生、網上報名、擇優錄取。城區高中(含市屬高中)在本城區或幾個城區招生,縣級高中在本縣招生。市屬高中具體招生計劃由市教育體育局制定,各縣(區)具體招生計劃由各縣(區)制定并報市教育體育局備案。
2.縣(區)公立高中統一錄取分數線由各縣(區)根據本縣(區)公立高中分校招生計劃(不含均衡、特殊人才計劃)1:1確定;市級公立高中統一錄取分數線由臨川區、撫州高新區、東林新區報考市級公立高中的考生人數與統招(不含均衡)計劃總數按1:1確定。
3.縣(區)屬下公立高中根據均衡招生政策和生源情況,在統一錄取分數線以下設立均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具體辦法由各縣(區)制定。為促進臨川區、撫州高新區、東林新區城鄉學校均衡發展,市屬公立高中設立的均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應適當向農村學校傾斜英語作文,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4.初中畢業生報考縣(區)公立高級中學,其錄取分數線提高標準由各縣(區)制定;報考市(區)公立高級中學的,錄取分數線提高50分。
5.各地要積極推進普通高中多元化發展,可選擇外語、藝術、體育、科技等特色辦學相對成熟的學校以及省教育廳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校,分配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計劃(原則上控制在學校當年招生總計劃5%以內,國家、省、市確定的普通高中特色學??蛇m當放寬)2024年撫州市中考分數線,制定自主招生辦法,經市教體局審核后,于6月20日前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自主招生在初中學業水平測試后進行,學生在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所有公立、民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直招生,經教育部批準具有大學保送生資格的學校除外。 直招招生名額及具體招生辦法由學校制定,報主管教育部門審核批準后執行。海軍航空實驗班具體報名及招生辦法按《關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海軍航空實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24]1號)要求執行。其他特殊類型招生須報省教育廳批準。
6.各縣(區)要按照高中招生電子管理平臺的要求和統一的信息標準,及時、準確上傳各批次學校錄取考生信息,建立新生錄取數據庫,招生計劃超額的不再實施補充錄取。
7.對跨省、跨地級市、縣(區)參加中考并被錄取的兒童,須經考生所在學校注冊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且考生考試成績達到當地錄取分數線方可入學。(本地戶籍要求:以家庭為單位常住戶口,3年內未辦理過戶口遷移手續。學?;蚱渌麊挝患w戶口、依親落戶、戶主無親屬關系的戶口不作為入讀普通高中的戶口依據)
8、未注冊初中生不得參加初中學業水平測試。未經市教育考試中心批準的學生,不予注冊普通高中,不得以學生身份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發給普通高中畢業證書。
9.未在就讀學校入學(以當年中考部門錄取為準)或無初中入學記錄(含往年)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成績測試的學生,不得考入普通高中(含私立高中)。
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情況
(1)全省中、高等職業學校長遠招生一體化規劃由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制定、下發;省屬中職學校三年招生計劃由學校根據本校辦學條件自主確定,報主管部門和省教育廳;市、縣級中職學校三年招生計劃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普通、中專招生規模,分縣(區)或分校下發;技工學校(技師學院)招生計劃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
(二)長三角一體化中高職與普通中專、職業高中(中專)、技工學校(技師學院)招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調實施。其中,五年制高職(技工學院)、普通中專及中高職銜接招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市縣職業高中(中專)招生工作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職業高中(中專)、高職招生工作由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負責(設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嚴格按照招生計劃、考生院校偏好、考生專業偏好、初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在管理平臺上實行平行志愿填報和錄?。?; 技工學校(技師學院)招生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中職學校原則上按管理平臺上的志愿批次招生,志愿批次錄取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實行自主招生,統一在管理平臺上辦理入學手續。被錄取的學生原則上應參加初中學業水平測試。
(三)2024年非師范定向五年制高職院校(技校)、普通中專轉高職院校錄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招生計劃、考生院校志愿、考生專業志愿和初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考慮后統一組織實施。對于并行志愿填報、錄取后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采取網上志愿采集方式。對于志愿采集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招生院??砂凑沼嘘P要求自主招生??既胛迥曛聘呗氃盒#夹#?、普通中專的初中畢業生,須參加當年的初中學業水平測試(中考)。
(四)普通中專學校招收初中以上學歷學生,普通中專學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考生學號、準考證號等基本信息錄入管理平臺,在系統內進行本省和外省學業成績核驗,并辦理錄取手續。
(五)高中插班生錄取。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教指城[2010]7號),普通高中學生如需轉入三年制普通中?;蚵殬I高中(職業中專)就讀非師范教育專業,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直接轉入一年級班學習2024年撫州市中考分數線,二、三年級學生在校學習兩年。我省普通高中畢業生轉入三年制普通中專或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就讀非師范教育專業,學習年限為一年,不得參加“三校生”高考。職業高中(職業中專)轉入普通中專的,按普通高中辦理。
(六)各職業院校嚴禁招收外省戶籍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人員到一年制中職學校就讀,停止招收兩年制高中師范專業學生;嚴禁跨管理平臺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強迫應屆初中畢業生放棄報到、放棄填報、放棄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嚴禁強迫學生填報指定院校申請書。
七、推進高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按照國家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要求,今年將進一步全面推進高中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實行以初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基礎、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高中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形成規范有序、監督有效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八、加強招聘考試工作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中考試招生工作政策性強、責任重大,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涉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事關教育公平和教育發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加大宣傳力度,形成共識,爭取社會各界理解支持。要層層落實責任,加強考試管理,嚴格考試紀律,做好試卷保管、保密工作,確保考試安全。
(二)落實招生政策。實施中考“陽光工程”,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計劃、錄取信息、考生咨詢申訴渠道。嚴格對全民實行統一招生政策,不得超計劃、降分違規錄取學生。
(三)規范招生秩序。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指令生源學?;蛏磳W校填寫報名表,擾亂報名秩序。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除考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地區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轉學;嚴禁公辦學校聯合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生;嚴禁為選拔生源而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各類考試,或者將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成績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除學費、虛假宣傳等手段爭奪生源;嚴禁已考入中職學校的學生入學; 嚴禁借調招生、分離招生、不經注冊而直接招生;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掛鉤的贊助費、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四)統一招生宣傳。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招生宣傳管理。未經市教育體育局批準,市外中學不得在我市刊登廣告、招生。市內任何單位、學校和個人不得向市外學校提供初中畢業生名單、聯系地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信息。臨川教育集團下屬學校和市區學校招生宣傳工作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一印制宣傳資料、統一開展宣傳活動。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廣告,經市教育體育局批準后方可發布。
(五)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健全中考招生監督機制,加強對中考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推動各項工作落實。中考招生工作要實行責任制、責任追究制。駐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會同招生部門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增強工作人員的法紀意識和責任感,督促招生工作人員忠于職守、恪盡職守、盡職盡責。要設立招生工作舉報熱線和舉報箱,對違規違紀人員嚴肅查處,堅決制止和杜絕各種罔顧考生切身利益、罔顧社會影響、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的違法招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