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5 08:57:37作者:佚名
海南2024年高考將于6月7日舉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如下:語文6月7日9:00至11:30;數學15:00至17:00。6月8日綜合文科/綜合理科9:00至11:30;外語15:00至17:00。如有外語聽力考試,一般應安排在外語筆試開始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與全國統考相同的考試科目名稱,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
省統考和高考時間分別由省招生委員會和大學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確定并公布。
全國統考的外語分為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6個語種,考生可以選擇其中一種參加考試。
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試題實施外語“一年兩考”的省份,第一考點將于1月8日舉行。使用完整試題(含聽力部分和筆試部分)的考試,考試時間為9:00至11:00,聽力考試應安排在筆試開始前;僅使用外語聽力部分試題的考試,考試時間為9:00開始,11:00前結束(考試實施細則另行通知)。第二考點將于6月8日舉行。自行制定試題的省份,除6月8日考試外高考時間2024年具體時間,可安排其他考試時間。
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省招生辦公室組織的外語口語考試或聽力、口語測試。
全國統考和省統考的文化類科目考試必須在標準化考場舉行。考場應當設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照有關考試規定進行管理。如有特殊需要在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地區增設考點的,須經省級招生委員會批準。教育部授權的有關高校組織的考試一般在標準化考場舉行。如果必須安排在室外或者其他場所的,應當配備身份識別、防作弊、考試監控等功能設備。
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考生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外語科目除外)。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的高級中學畢業生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試辦法,由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全國統考和省統考試卷審查由省招生委員會組織,高校組織的招生考試試卷審查由高校組織。有關省(區、市)和高校可根據出題機構提供的評分參考(指引)和本地區、本校考生實際情況網校頭條,制定具體評分規則。省招生委員會和高校應采取切實措施,加強閱卷管理,確保閱卷過程安全和結果準確性。
各省(區、市)要加強閱卷基地建設,高校有責任承擔閱卷任務,各省(區、市)要嚴格按照網上閱卷相關要求和辦法組織實施閱卷工作,加強閱卷人員管理。
考后各省(區、市)要配合教育部考試總局開展考試內容改革宣傳工作,充分發揮高考的教育功能和積極引導作用,并按照教育部考試總局有關要求,及時準確報送有關考試信息。
長期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省(區、市)工作、學習的考生,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在報名地參加考試的考生,在兩地試卷相同的情況下,可向工作、學習單位所在省級招生辦公室和報名地省級招生辦公室申請參加考試,經批準后高考時間2024年具體時間,可在工作、學習單位所在省(區、市)辦理考試手續參加考試。報名地省級招生辦公室負責審核考生答題卡并決定是否錄取。
各省級招生辦公室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高考成績發布。除教育部另有規定外,考生高考成績只能向考生本人和有關高校提供,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嚴禁公布、宣傳、炒作或變相炒作高考“狀元”“上線率”“通過率”等內容。
=推薦大學入學考試題目=
=高考文書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