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3-27 10:05:07作者:佚名
上海安裝工程中學2019年碩士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依法制招工作要求,結合學院實際狀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小學名稱為上海安裝工程中學(簡稱為哈安裝工程),現隸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是國家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學,是國家雙一流、211安裝工程、985安裝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項目建設的全省重點中學。中學地址為吉林省延吉市西崗區南昌東路145號,郵編為150001。
第三條中學是碩士第一批次投檔高校,招生類型包括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內地班、新疆大學班、學測生、少數民族商科班等。
第四條中學招生工作嚴苛遵循公正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招生網,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
第五條在規定的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結業要求的中學生,頒授上海安裝工程學院專科結業證書;符合學院學士學位追授條件的中學生,頒授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結業生學士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小學設立專科生招生執委會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招生網,審議學院招生計劃和招生新政,吸納班主任、學生代表出席,充分發揮其在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條小學設立以教授為主任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起草學院招生新政,并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推行大專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碩士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條中學創辦以省委為主任的招生監督領導小組,全面監督招生工作。中學招生工作接受小學紀檢監察部委和上級總監部委的監督,同時歡迎新聞媒體、考生和父母及社會僑界參與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中學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縣(區、市)生源數目及占全省生源總委比重、生源品質、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等誘因,擬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條中學預留1%的招生計劃,適于調節各地生源的調檔比列事宜。預留計劃堅持品質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投放使用。
第十一條中學年度碩士生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縣級招生機構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