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4 17:13:12作者:佚名
為完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多元化選拔招生機制,更好服務區域經濟發展,凸顯高等職業教育特色,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學院)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魯交字[2021]2號)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濱州職業學院2021年自主招生(含退役軍人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
第二條 濱州職業學院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濱州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2818
第四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五條 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六條 學院主要領導任班組長,分管招生領導、分管教學領導,副領導由學院紀委書記。 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后勤管理處、保衛處、二級學院主要領導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招生政策和方案的制定和實施,討論決定招生工作有關事項,負責學校考試工作的全面領導和組織管理。
第七條 濱州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 具體負責個別招生和招生綜合評價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成立以紀檢監察人員為成員的招生紀檢監察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九條 2021年自主招生計劃75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050人。 各專業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將在我院官網另行通知。
第五章 入場規則
第十條 登記條件和方式
報名參加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含春季高考)的所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及往屆高中畢業生(含退伍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職職工等)高考和夏季高考)均可報名參加個人招生考試; 凡報名參加2021年山東省普通高考招生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綜合評價招生考試。
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不受專業類別限制濱州職業學院分數線英語作文網,可報考所有自主招生專業; 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職職工等高中畢業生可報考應用化工技術、工商企業管理、醫學檢驗技術等專業。 專業人才實行靈活的學歷培養模式,申請其他專業實行全日制培養模式; 退役士兵僅限報考應用化學技術、工商企業管理、醫學檢驗技術三個專項規劃專業。
參加個人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1年3月3日至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招生平臺(網址:)填寫我院(院校代碼12818)。
第十一條 報名考試費用
按照《關于明確高等學校舉辦的高考技能考試和招生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魯發改成[2020]829號)繳納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 考試采取網上考試(考試)方式的,網絡條件不足或農村、貧困地區沒有智能終端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請,由我院協調所在招生考試機構。學生所在地為考生提供免費提供考試條件的保證; 若線下進行檢查,具體要求將在我院官網另行通知。 服務熱線:-5082257。
提案13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由我院統一組織。
第十四條 考試形式和時間
個人入學和綜合評價入學的考試形式將根據考試時的防疫要求確定采用網上考試(測試)還是線下考試,并在我院官網另行通知。 考試將于2021年3月13日舉行,具體考試要求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
第十五條 考試內容及成績評定
自主招生考生綜合成績由文化基礎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共100分。 文化基礎測試采取線上測試或線下筆試的形式。 內容是語文、數學、英語的綜合知識。 其中語文30分,數學20分,英語20分,合計70分。 職業技能考試采取線上面試或線下面試的形式,主要測試考生對所申請專業的了解、興趣以及基本專業知識和能力。 分數是30分。
綜合評價招生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素質測試成績三部分組成,共100分。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60%,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占10%,素質測試成績占30%。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等十個學科成績組成。 每科及格得 6 分,不及格得 0 分。 考試成績=Σ各科成績; 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依據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表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禮儀、溝通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實踐能力等。學生。 綜合評價分值; 素質測試采用線上面試或線下面試的方式,主要考核應聘者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力。 綜合能力重點考察應聘者的道德品質、溝通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專業能力。 潛力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的了解、興趣愛好、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以及與所申請專業的匹配程度,以及考生學習和從事相應職業的潛力。
第十六條 考試考核違紀行為的處罰
按照《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實施細則》,認真組織實施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 考生和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的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實行學校??負責、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的招生制度。
1、報考人數超出招生計劃的,錄取分數線按招生計劃1:1確定。 報考人數低于招生計劃的,錄取分數線按各招生類別參加考試總人數的95%確定。 對于網上考生,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錄取。
2、退役士兵單獨招生。
3、申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必須是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英語成績必須合格; 申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因高中英語水平不足而被取消錄取的,其后續志愿按順序錄取。
第十八條 專業規劃調整原則
招生計劃可以在個人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之間、專業之間進行調整。
第十九條 免予審查
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條 招生組根據考生成績和身體狀況提出預錄名單。 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預登記考生名單將在我院招生網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條 預登記考生名單報送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審核通過后,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根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通過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錄取方式錄取的考生,享受與春、夏季高考普通高校新生同等待遇。 錄取后,考生不再參加2021年春、夏季普通高校統考和招生。
第二十二條 2021年入學的退伍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職人員等學生濱州職業學院分數線,享受與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學生同等待遇。 應用化學技術、工商企業管理、醫學檢驗技術三個專業的教學安排本著“標準不降低、模式多元化、學制靈活”的原則,創新教學組織形式,教學模型、評價模型。 按照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和規范,單獨制定人才培養計劃、單獨上課、單獨教學、單獨考核,堅持集中教學與分散教學相結合,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400學時每學年確保教學的系統性和完整性。 學制為3年,學習年限為3-6年。 完成人才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即可順利畢業。
第六章 收費標準和補貼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退款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過獎、貸、補、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 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山東省助學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個部門。
第七章 資格審查與頒發證書
第二十五條 被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新生入學后,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和入學資格復審。 學校將對照考生高考報名信息一一核實學生身份。 如發現偽造材料獲取資格、冒名頂替或體檢造假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開除。
第二十六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濱州職業學院; 普通高等教育學院文憑。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山東省有關政策為準。 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濱州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