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27 21:10:51作者:佚名
第八條 對于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但錄取時按照實際高考成績安排專業,不考慮加分因素;同分情況優先錄取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九條 對天津考生,錄取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按實際高考分數(不含加分)安排專業,高考成績同分情況下優先安排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相同則優先安排(文科生:語、數、外之和、理科生:數學、外語之和)成績高的考生。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果A等第的個數相同,再比較B等第的個數,依次類推。
第十條 天津考生報考英語專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英語學科成績等第須為A者,否則該專業不予錄取。
第十一條 對江蘇省考生進檔后采取先分數后等級原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內容為準;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對于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實行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