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11 14:38:06作者:admin2
2010年廣東新高考改革方案主要內容
一、科目設置:
3+文綜(或理綜)。“3”指語文、數學(分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外語;文綜指政治、歷史、地理,理綜指物理、化學、生物。各科考試內容為必修+選修(以考試說明為準)
二、科目組合:
考試科目組合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分為文科類(含外語類,下同)專業、理科類專業、體育類專業、藝術類(含音樂和美術,下同)專業科目組合。
文科類專業的考試科目組合: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
理科類專業的考試科目組合: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理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
體育類專業的考試科目組合: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理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專業選考科目為體育術科。
藝術類專業的考試科目組合: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 專業選考科目為音樂術科或美術術科。
外語類專業及對外語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需加考口語,口語分A、B、C、D四個等級呈現。
三、成績處理:
各科以原始分呈現,語數外卷面滿分各150分,文綜(理綜)卷面滿分300分,四科卷面總分750分。其中理綜分值構成為物理110分、化學100分、生物90分。文綜目前有兩種方案在討論:一為政治110分、歷史100分、地理90分;二為各科100分。
四、考試日程及時間
2- --- 3月: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
4 月:外語口語
6月7日:上午語文(150分鐘), 下午數學(120分鐘)
6月8日:上午文綜/理綜(150分鐘), 下午 外語(120分鐘)
五、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1、考試科目:近期文科、藝術生考物理、化學、生物,理科、體育生考政治、歷史、地理,中期所有考生語數英政史地理化生九科全考
2、考試內容:學科課程標準的共同必修內容90%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普通高中選修課開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粵教研[2005]7號)中指定的選修內容10%,全部采用選擇題形式,由全省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閱卷。
3、成績處理:卷面分100分,得分結果分A等(90-100)、B等(75-89)、C等(60-74)、D等(59分以下)。
4、考試安排:目前全省有兩種意見在征求:一為在每屆高中的第三、第五學期的期末(大約1月份)進行,考試時間100分鐘,每個學生在高中階段有兩次考試機會,考試結果以兩次測試的較高等級計算;二為在每屆高中的第四、第五學期的期末(大約7、1月份)進行,其他相同。
六、綜合素質評價---注重寫實性。
七、高考錄取依據:
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本A以上高校錄取考生,必須從三科學業水平考試都達C以上的考生中錄取,各高校還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另行提高學業水平考試標準;本A以下高校錄取考生,必須從三科學業水平考試至少有兩科達C以上的考生中錄取。
2、當年的高考成績,確定各批次錄取最低分數線。
3、綜合素質評價。
以上方案從2010年的高考開始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從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