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三、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管理" />
更新時間:2022-01-27 10:00:26作者:admin2
法律分析:要看各個地區的具體政策,很多地區取消了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
法律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三、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管理 (六)改進招生管理工作。各地要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編制,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總體規模,根據各校辦學條件、核定的辦學規模確定每所普通高中具體招生計劃并嚴格執行。要進一步明確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范圍、招生時間,嚴格控制跨地市、縣區招生的學校數量。依法規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和確定的招生范圍加強監管。堅決制止違規跨區域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行為。要嚴格規范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并嚴格控制比例。繼續清理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尚未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加分項目的地方,要從2018年初中起始年級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