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6 07:07:55作者:佚名
2.學校類型:公立普通高等教育學校
3. 學校層次:本科,學制4年
4. 學習形式:全日制
5. 學校地址:
濱江校區——No. 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55號
臨安校區——No. 杭州市臨安市金北街道大學路1949號
六、組織架構
學校在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浙江省公安廳領導下,成立招生委員會,研究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領導小組和專家委員會,負責落實相關招生政策和細則,研究確定學校的招生原則和具體辦法。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報名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品行良好,組織紀律嚴明,自愿從事公安工作。
(三)政治條件符合公安工作要求,必須通過公安機關政治檢查。
(四)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6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2023年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分數線,并已在浙江省常住戶口地當年報名參加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五)綜合素質評價不低于B級,且所有科目均通過浙江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 報考前戶籍已遷至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其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確定辦法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學校認可往屆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相應科目的中考成績。 新高考改革前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不得低于P級,學業水平測試不得低于C級。 對于沒有“技術”科目學業考試成績的往屆學生,將按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較高年級作為“技術”科目學業考試成績等級。 綜合自選不計分。
(6)身體健康,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 男生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體重不低于45公斤,體型勻稱(標準體重<公斤>=身高<厘米>-110,超過標準體重25%者為認為過于肥胖,對過于肥胖的考生嚴格控制); 左右眼裸眼視力均在4.8(含)以上; 沒有色盲或色弱; 雙耳無聽力損失; 無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五官或缺陷(如唇裂、斗雞眼、斗雞眼、各種疤痕、胎記和痣等),無特別明顯的疤痕、疤痕或疤痕頸部、手臂、腿部(膝蓋以下)身上的胎記、色素斑等大面積疤痕攣縮; 下蹲無明顯困難; 無嗅覺遲鈍、無雞胸肉、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臺階、羅圈腿、無嚴重扁平足(扁平足)、無紋身、光頭、駝背、斜頸、無各種殘疾,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 無傳染??; 無器質性心臟病。 乙肝檢測項目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就業體檢項目保障乙肝入學就業權益的通知》表面抗原攜帶者(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肝功能異?;颊呔唧w判定標準的函》(教部函[2010]21號)教育部大學生司要求貫徹執行。
(七)必須通過《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8. 綜合測試
根據警察素質要求,考生在高考前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考試。 綜合測試包括面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 其中任何一項不合格都會導致綜合測試失敗。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8年3月20日至4月8日; 報名方式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 網上報名在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 現場報名地點為浙江警察學院濱江校區(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55號)。
(二)報名方式
憑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到登記證(在居住地報考高考)和居民身份證,到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上辦理報到手續(繳納報考費130元); 考生也可以到浙江警察學院濱江校區現場辦理報到手續。
(三)綜合測試時間
考生參加考試的范圍
面試及心理測試時間
體能測試時間
舟山、湖州、衢州
4月22日
4月23日
溫州、麗水
4月23日
4月24日
杭州、寧波
4月24日
4月25日
金華、臺州
4月25日
4月26日
紹興、嘉興
4月26日
4月27日
警察指揮戰術專業(反恐方向)附加體能測試
4月28日中午11:00前報到并補充體能測試
綜合考試在浙江警察學院集中進行。 考生須在綜合考試當日8:00至15:00期間攜帶居民身份證和高考報名證明到浙江警察學院濱江校區參加面試。 面試實行全面淘汰制度。 面試通過的考生將獲得《心理體能測試合格證》,并于當天參加心理測試,次日參加體能測試。 未參加心理測試的考生不能參加次日的體能測試。
(四)綜合測試相關說明
1、面試時,凡不符合公安警察學院錄取條件的,將確認申請人面試未通過。 面試人員應填寫《報考公安警察學院考生面試表》并簽署面試失敗結論,考生須簽字確認。 面試未通過的考生,不再參加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 凡通過面試的考生須現場簽署《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錄取錄取通知書》。
2、心理測試結果是考生填寫報名表、劃定政審線的條件之一。 心理測試成績可于2018年6月中旬在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站查詢。
3、體能測試項目為:
男子:(1)100米跑; (2)1000米跑; (3)鉛球(5公斤)
女子:(1)100米跑; (2)800米跑; (3)鉛球(4公斤)
三項體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為180分。 體能測試評分標準詳見《浙江警察學院2018年招生手冊》和《浙江警察學院2018年招生簡章》。
4、報考浙江警察學院警察指揮戰術專業(反恐)的考生,三項體能測試總成績須達到240分以上。 綜合測試時須現場報名,并額外繳納體能測試報名費130元。 考生須于4月28日中午11:00前到浙江警察學院濱江校區報到參加補充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新增的三個項目是立定三級跳遠、引體向上(女子仰臥起坐)、4米往返接點跑。 附加測試中的每一項得分為100分。 具有體育特長且三項附加體能測試成績在60分(含)及以上的考生,可繼續參加5月5日的特長考試,4分中最高的3分計入總分。
5、體育特長是指高中階段取得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資格的籃球、足球、個人運動田徑、游泳、武術套路或散打、摔跤、跆拳道、舉重等特長。
體能測試結束后,根據考生6項體能測試總成績,按1的比例確定警察指揮戰術專業(反恐方向)合格報考人員名單。 :4根據招生計劃,并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 同時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6. 參加綜合考試所需的一切食宿、交通及其他費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擔。
9. 填寫申請表
(一)考生必須參加2018年高考,所選科目必須符合專業選修科目要求。
(二)綜合考試合格并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網上填報時間內填寫申請表。
(三)浙江警察學院的申請單列,不占用普通提前錄取的5個院校招生名額。 填寫申請的時間與一般提前錄取的時間相同。 報考浙江警察學院的考生可同時報考普通提前錄取院校。 不能同時申請第一批藝術(含提前錄?。┖腕w育提前錄取申請。
(四)浙江警察學院在一般提前錄取程序開始前完成錄取程序。 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再報考其他院校; 未考入浙江警察學院的考生,不影響五所院校普遍提前錄取。
(五)報考浙江警察學院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必須不低于第二分數線。
(六)報考全省統招警察指揮戰術專業(反恐方向),必須填寫第一專業選擇,否則無效。
(七)報考涉外警察專業的考生高考英語成績須不低于120分。
10. 入場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組成的“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及相關要求,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浙江警察學院實行先政治考察、后錄取的辦法。
(一)綜合錄取分數計算方法
1、計算公式
(一)涉外警務、公安、公安(公安法律方向)、公安(公安輿情管理方向)、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刑事科學與技術、交通管理工程、網絡安全與技術執法專業:
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75%+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7.5×10%+體能測試成績×750/300×15%
(二)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反恐方向):
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60%+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7.5×10%+體能測試成績×750/600×30%
2.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中,A級為10分,B級為8分,C級為5分,D級為2分,E級不計算在內。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共有10個科目,總分為100分。
(二)政治巡視和劃定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及相關要求,按照男女招生計劃比例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數保留兩位小數確認)確定最低控制標準。 :1.1(小數點后四舍五入)政治考試成績。 首先確定全省統一的男女招生計劃分數線,然后制定本市男女招生計劃分數線。
若市本計劃遇到生源不足的情況,將對符合所選科目要求的網上考生,從考生偏好、招生計劃、專業教學條件等方面綜合考慮,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整。低分。 首先,候選人將是同一城市、同一性別、跨專業。 進行調整2023年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分數線,然后根據同城市、不同性別進行調整,最后根據不同城市、同性別進行調整。
(三)政治巡視
浙江省公安廳政治部將政審考生名單按市下發各市公安局政治部,并組織考生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檢查。 檢查結果由各縣(區、市)、市審核并報省。 公安廳、省公安廳招生領導小組將最終確定結果。
(四)錄取規則
1、報考浙江警察學院的考生不享受體育加分政策。 對于其他政策加分,加分先加到高考文化總分上,再按照綜合分計算方法換算成綜合分。
2、報考警察指揮戰術專業(反恐方向)并達到政考成績,六項體能測試總成績550分(含)以上的優先錄取。
3、錄取順序:政審通過的考生,先進入全省統一招生專業,后進入市專項計劃。 全省統一招收男女專業按計劃錄取后,未錄取的考生如填寫其他本市規劃專業或符合意愿的,將參加本市具體招生計劃。 本市規劃專業在滿足選修科目要求的基礎上實施。 并行志愿者入學。
4.按照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招生基線,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對入學考生進行排序。 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單項順序和分數高低排序。 單項順序為:高考總成績、體質綜合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 單科成績和選修科目的單科成績按順序排列。
5、本市規劃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專業間不設年級差異。 當考生綜合成績不能滿足其所填寫的專業志愿時,如考生提交專業調整,學校將所選科目符合要求的考生從綜合成績高到低調整至未完全滿足的專業對本市招生計劃感到滿意。
6、志愿報考人數未達到計劃人數110%的,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人數的85%以內。
十一、監督管理
(一)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實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道德、智力、身體和審美素質的承認。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室的監督,同時積極接受上級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室投訴熱線:-87787295;
學校招生辦申訴熱線:-87787177。
(二)考生有舞弊行為的,按照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的規定嚴肅處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錄在考試誠信檔案中: 報名階段發現有下列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 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 入學后一經發現,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其學歷、學位證書作廢,責令收回或者沒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或者非法獲取證件、成就證書、榮譽證書等,騙取注冊資格、享受優惠政策;
2.在綜合素質評價及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充入學、允許他人參加入學考試或者獲取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三)考生被錄取后,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復審。 復試時或3個月內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錄取資格。 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二、收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涉外警務、警務指揮與戰術(反恐)專業6900元/學年; 犯罪科學與技術、網絡安全與執法、交通管理工程等專業6600元/學年; 公安學、公安學(公安法制)、公安學(公安輿情管理)、偵查、偵查(審前監督)、經濟犯罪偵查等專業6000元/學年。
(二)住宿費標準:1600元/學年。
13. 學制及福利
浙江警察學院本科學制4年。 以培養“忠誠黨、服務人民、公正執法、嚴守紀律”的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型優秀警務人才為目標,滿足學生個性化學習需求,增強學生職業適應能力,努力培育良好的學風。 鼓勵學生創新、訓練。 學生修完學校規定的課程,達到學校規定的畢業要求,取得畢業資格,頒發國家認可的學歷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輔修專業是為有學習能力的學生開設的,并且免學費。 修完小專業所需學分的學生將獲得小專業證書。 學校從各專業選拔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前往國內外知名大學進行“第二校園”學習。
學生入學后應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警方管理要求。 學生在校期間穿著標準校服,并實行獎學金制度。
學生畢業前須參加公安部招收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組織的公務員考試。 根據考試成績和人民警察錄用程序,擇優錄用。
14. 補充規定
(一)根據全省公安隊伍需求,結合學校辦學情況和各市生源情況,綜合確定招生計劃。
(二)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由浙江警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