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1 21:19:01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保證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部分特殊類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辦發〔2022〕8號),結合中央戲劇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央戲劇學院是教育部直屬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現有兩個校區,東城校區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東棉花胡同39號,昌平校區位于北京市昌平區鴻福中路4號。
第三條 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專業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遵守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要求。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四條 中央戲劇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員會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規模,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本科招生委員會由學校分管領導、教學負責人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年度招生計劃,審查年度招生規章制度和招生簡章。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是中央戲劇學院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中央戲劇學院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條 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委員會設有招生督導辦公室,負責督導當年招生考試各項政策、規定落實情況2023年南藝招生網錄取分數線,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第七條 中央戲劇學院設立仲裁委員會,負責處理招生考試過程中及相關??事宜產生的爭議和申訴。對有爭議的問題,由本科招生委員會啟動仲裁機制,由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三章 學校考試專業招生計劃和招生規則
第八條 校考專業面向全國招生,不制定省內招生計劃。文理科專業招生,統一排名錄取。招生層次為本科,學制四年或五年。
第九條 報考中央戲劇學院校考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所報考專業屬于省統考范圍的,須取得相應專業的省統考合格證書或通過省統考;不屬于省統考范圍的專業,考生可直接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時,考生須參加所報考專業全部科目的考試,不得缺考。
第十條 考生高考文化科目成績不作為其入學時的高考加分。
第十一條 參加校本考試,原則上只錄取學校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條 校本專業考試錄取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考生,其高考成績達到中央戲劇學院招生控制分數線的,按專業考試排名錄取。專業考試排名相同的考生,按其高考成績與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線的比例,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比例相同的,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折算為每門學科150分制)。
京劇表演招生方向分不同的考試科目,京劇音樂伴奏招生方向則分不同的樂器種類。
第十三條 學校考試專業高考文化科目準考證分數線確定辦法
1.表演專業(戲劇影視表演、戲曲表演)、曲藝專業(相聲創作與表演)、音樂劇專業、廣播與主持藝術專業(廣播電視節目主持):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分數線的60%(四舍五入取整)確定。
2.表演專業(京劇表演、京劇音樂伴奏、舞劇表演):錄取分數線按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分數線的45%(四舍五入取整)計算。
3.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專業(舞臺設計、舞臺燈光、舞臺服裝、舞臺化妝、舞臺造型、演藝形象設計、舞臺技術招收):錄取分數線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分數線的75%(四舍五入取整)錄取。
4.戲劇影視導演專業(戲劇導演、電影導演)、錄音藝術專業(表演藝術音響設計、電影音響設計與制作):錄取分數線為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分數線的90%(四舍五入取整)。
若錄取分數線低于學生所在省份規定的相應類別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的,按省招生考試機構相應分數線執行。
已實行本科招生批次合并的省份2023年南藝招生網錄取分數線,本科生首批錄取控制線按照專科招生控制分數線制定,具體參照當年各省招生考試機構的錄取控制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