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03 16:57:42作者:佚名
在反對意見看來,即便只看劉旸善行的性質,不去計較背后的代價如何,也不應該以破格錄取作為獎賞的手段。高考也好,考研也好,都是以分數見高下,不是以道德見高下。道德的摻入,會破壞程序正義。說到底,救人是一個偶然事件,那些沒有機會在考場上救人,沒有被媒體曝光的人,品德難道就不高尚嗎?不能因為一個人偶然地救了人,就讓他擁有趕超其他人的機會,這對其他考生不公平。
反對者更擔心此門一開,會給權力制造尋租的空間。如果有人因為考場救人可以破格錄取,因為奪刀救人可以保送,那么再發生類似的事件,尺度和標準該如何把握?誰說了算?這樣一來,會不會有人利用手中的權力,將一些雞毛蒜皮的事,也定義為“見義勇為”,以此來申請高考加分或破格錄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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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始終伴隨公平方面的質疑,高校在破格錄取時不得不謹慎。回看以往破格錄取案例,除去地震救人等特殊因素,見義勇為固然是重要的考量,但不是唯一的考量。比如2003年被清華大學破格錄取的張亞超,平時成績非常優異,曾經在模擬考試獲得全市第一名。如果不是抓小偷受傷,他憑自身實力也很有可能考上清華。且在自主招生過程中,有十位教授參與面試,面試組滿意之后,張亞超才拿到了錄取通知書。
同樣,天津大學破格錄取莊泓剛,不僅因為他的英勇事跡,也因為他的專業成績離復試線只差2分,他在本科學習期間一貫品學兼優。從兩個案例中可看到,高校并沒有因為好人好事而降低自身的學術標準和教育門檻,破格錄取比起說是弘揚正氣、獎勵善行,更像是高校的惜才之舉,不想因為偶然因素,錯過一位德才兼備的學生。
見義勇為該不該被破格錄取,民眾的態度一直是矛盾的。既希望好人受到社會的獎賞、命運的眷顧,又不希望對他們的眷顧,破壞現有的制度,危及整體的公平。在絕大多數人那里,破格錄取不是絕對不可行,而是規則的不透明、不公開,讓人難以放心。
所以,與其一直在“該不該破格錄取”的框架里打轉,不如高校完善破格錄取的規則——明確基本的分數要求,所考察學生的指標,每個指標的權重——既確保考試選拔人才的價值得以實現,又防止這一規則被人惡意利用。只有透明度有保證,規則經得起質疑,高校多元化的招生訴求,和民眾期待嘉獎好人的樸素愿望,大可相互成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