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04 16:25:32作者:佚名
1.錄取批次。“依學考招生”不分批次。“3+證書”招生錄取分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進行錄取,按先本科、后專科順序進行錄取。
2.錄取分數線。廣東省2022年“依學考招生”“3+證書”招生錄取分數線劃定情況詳見《關于公布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錄取最低分數線的通知》(粵招〔2022〕1號)。
(二)投檔原則和比例
1.“依學考招生”分普通類、藝體類(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下同),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依據各院校專業組計劃,以1:1比例進行投檔。
2.“3+證書”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錄取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志愿,將符合招生專業對應證書要求且中職就讀專業對口、職業技能測試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檔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據資格考生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資格考生確定及考生總分合成方式詳見粵招辦普〔2021〕41號文及有關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3.“3+證書”專科中職生批次、退役軍人批次,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依據各院校專業組計劃,以1:1比例進行投檔。按考生文化總分(藝體類為合成總分)及排位從高到低依次檢索投檔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報考院校專業組志愿和相關證書分檔錄取。其中,退役軍人考生單獨劃定錄取分數線。錄取時,原則上按先中職生批次、后退役軍人批次進行。
4.“3+證書”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應屆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單獨劃定錄取分數線。各高職院校在錄取最低分數線上,根據院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投檔時,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時一并投檔。考生檔案一旦投出,不再檢索后續院校志愿。
(三)征集志愿
如招生院校有未完成招生計劃,則組織符合條件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征集志愿,進行征集志愿錄取。征集志愿錄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調整至相關院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使用。
(四)時間安排
春季高考招生錄取時間為3月23—31日,詳見《廣東省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附件)。
(五)注意事項
1.錄取期間,各招生院校要按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按時完成分檔、閱檔、退檔、審核等環節工作,保證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招生院校審閱考生檔案以及提交擬錄取、擬退檔考生檔案的過程與夏季高考錄取相同。退檔考生提出的質疑由相關院校解答,并妥善處理遺留問題。
2.對肢體殘疾、生活能自理、不影響專業學習、志愿填報合理且成績達到專業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招生院校應按照有關政策予以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