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3 16:35:03作者:佚名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簡章
(全國統一考試)
1.學校全名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2. 校園地址
主校區:上海市松江區文祥路1900號
3. 級別
■本科□高職□大專
四、學校類型
■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公立高校□民辦高校□獨立學院
□高等職業院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5.各專業在校學生數及說明
各專業招生名額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六、職業培訓入學外語考試語言要求
所有專業只招收英語
七、男女生錄取比例
沒有任何
8. 身體健康要求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指導意見》執行
九、錄取規則
一、招生原則
1.堅持以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文化考試成績作為基本錄取依據的原則;
2.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規范的原則;
2. 錄取程序和規則
4.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規模上海外貿學院分數線,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自主確定錄取比例,設定錄取分數線(上海市錄取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5、對達到錄取分數線的上海市地區考生,實行我校優惠加分政策(僅限上海市地區考生)。
6.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按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并根據錄取原則和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7. 我校在專業錄取時上海外貿學院分數線,不設置專業偏好錄取分數差,同等分數優先錄取。文科生在分數和偏好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外語成績,理科生優先考慮數學成績。
8.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市、區)考試機構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且口語測試成績達到C級(含C-)及以上。
9、高考英語成績須在90分以上(含90分),滿分不滿150分的,按相應比例折算。
10.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明確專業偏好”錄取規定,外省(區、市)考生須符合報考本省(區、市)本科院校的錄取要求。
10. 收費標準
學費
1、普通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目表[2000]120號)
2、特色(熱門)專業:6500元/生·學年(滬價目表[2000]120號)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貝語網校,每生每學年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用標準
1500元/年(滬價格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11. 頒發文憑的學校名稱及文憑類型
學校名稱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證書類別
學習期滿并達到畢業要求后,頒發上海對外貿易大學本科或副學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