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11 16:30:12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程序,保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有關規定經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同意,結合學校實際2024年四川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哈爾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國標代碼:14425)
第三條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香東街9號。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等職業院校(專科),三年制。
第六條 業務主管部門: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七條 學校設有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督導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督導。
第三章 招生條件和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近期發布的今年《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關文件及各省招生部門相關招生政策規定執行候選人所在地的市、自治區。
第十條 2024年,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四川省、江西省、陜西省、甘肅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貴州省、重慶市、廣東省學校省內招生。
第十一條 學校2024年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批準的各省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四章 入場規則
第十二條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并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結果考試,按照歷史類(文史類)、物理類(理科類)分別劃定錄取控制分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綜合評價德智體、智力、體育、藝術、勞動以及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按照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區)考試局制定的相關政策,對符合加分、減分條件的考生執行政策的具體規定。
第十四條 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按照“分數優先,隨意愿而定”的原則,按照總成績對考生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考試機關規定的相同分數規則錄取。當考生成績不能滿足所填專業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整,學校將根據考生成績將考生成績由高到低調整至未完全錄取的專業。不服從重大調整的,將予以退出。
第十六條 職業教育高考三所學校的考生應當參加省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技能操作考試和公共文化課考試。考生須登錄“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在線填寫報名信息,實行電腦遠程在線錄取。
第十七條 黑龍江省招生專業: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嬰幼兒保育服務與管理、特殊教育、小學英語教育、音樂教育、舞蹈教育、音樂制作、書畫藝術、美術教育、體育、體育訓練、體能訓練、空乘人員、民航安全技術管理、溝通與策劃。黑龍江省外招收專業:學前教育、嬰幼兒保育服務與管理、早期教育、小學英語教育、空乘、音樂制作、音樂教育、特殊教育、傳播與策劃。
第十八條 黑龍江省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舞蹈教育:專業成績采用黑龍江省舞蹈統一考試成績。考生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必須達到黑龍江省考試院規定的藝術類最低錄取分數線。考生將根據舞蹈綜合表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文化科目成績、語文和數學科目總分、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單項成績、單項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在第一選擇科目中得分最高,在第二選擇科目中得分最高。提交文件;如果仍然相同,則比較考生偏好的順序,前者優先錄取。如果優先順序相同,所有候選人都將被錄取。
音樂教育、音樂制作:專業成績采用黑龍江省音樂統考成績。考生文化課、專業課成績須達到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規定的藝術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的音樂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語文、數學科目總分、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單項成績、單項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第一志愿科目成績和第二志愿科目單項最高分。提交文件;如果仍然相同,則比較考生偏好的順序,前者優先錄取。如果優先順序相同,所有候選人都將被錄取。
書畫藝術、美術教育:專業成績采用黑龍江省藝術設計統一考試成績。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必須達到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規定的藝術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藝術設計類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文化科目成績、語文和數學科目總分、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單項成績、單項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在第一選擇科目中得分最高,在第二選擇科目中得分最高。提交文件;如果仍然相同,則比較考生偏好的順序,前者優先錄取。如果優先順序相同,所有候選人都將被錄取。
第十九條 黑龍江省以外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音樂制作和音樂教育:湖南省考生使用湖南省藝術(音樂)統考成績,并達到湖南省招考辦公室規定的藝術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網校頭條,則按照文化科目成績、語文和數學科目總分、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單項成績、單項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在第一選擇科目中得分最高,在第二選擇科目中得分最高。提交文件;如果仍然相同,則比較考生偏好的順序,前者優先錄取。如果優先順序相同,所有候選人都將被錄取。
第二十條 黑龍江省體育專業招生原則:
體育教育、運動訓練、體能訓練:專業成績以黑龍江省體育統考成績為準。考生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必須達到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綜合體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文化科目成績、語文和數學科目總分、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單項成績、單項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在第一選擇科目中得分最高,在第二選擇科目中得分最高。提交文件;如果仍然相同,則比較考生偏好的順序,前者優先錄取。如果優先順序相同,所有候選人都將被錄取。
第二十一條 空乘專業和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提前分批,需要分別進行體檢和面試。經體檢、面試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我省規定的高職(專科)最低控制線者,方可申請。可能有資格入學。我校將根據本專業招生計劃選拔考生,并根據文化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拔考生。
第二十二條 入院時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條 入學時,只有英語考生可以申請小學英語教育專業。其他專業沒有語言限制。
第五章 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融合試點(以下簡稱高本科融合試點)
第二十四條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高職本科應用型人才培養試點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黑龍江省教函[2021]44號) )和《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高職本科應用型人才培養試點工作的補充通知》要求黑龍江省(黑教知函[2022]61號),學校今年繼續開展“本科直通培養”試點工作,“本科直通”試點招生對象為。當年參加本省普通高考的考生,被高職(專科)層次錄取,經轉學考試,考入本省相應本科院校。以專科形式以學士學位形式繼續深造。招生計劃以當年省教育廳公布為準。試點專業如下:
哈爾濱幼兒師范學院學前教育專業(專科)與哈爾濱大學學前教育專業(本科)銜接。
第二十五條 “本科生高等教育”試點招生批次為高職院校預錄取批次。被錄取的學生前三年在哈爾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接受培訓,后兩年在哈爾濱工業大學接受培訓。
第二十六條 “本科生高等教育”試點專業前三年學費,由高職院校按照本校同專科專業標準收取,后兩年學費由高職院校按照本校同類專業標準收取。按本科院校同一專業收費標準收費。
第二十七條 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共同制定進入“本科教育”試點學生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并于入學后1個月內向學生公布。評估由本科院校主導,通常在第二學年結束時進行。考核合格的學生將于第三學年春季學期辦理“專科轉本科”入學手續。完成專科培養計劃后,將于第四學年秋季學期進入本科學習。考核不合格的學生,不再接受本科層次的“專升本科”教育。培訓,進入學校相同或相近專業并按照專科畢業標準繼續完成學業;考核合格的學生自愿退出“高中直通”培養計劃的,可按照專科畢業要求轉入相同或相近專業繼續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進入本科教育試點的學生,前三年具有專科學歷,高職院校按規定進行學籍管理。通過轉學評估的學生將以副學士學位升級的形式進入匹配的本科院校,然后轉為本科生。本科院校按照規定進行學籍管理。培養期間,學生原則上不得轉校、轉專業。
第二十九條 “高等教育綜合教育計劃”試點學生前三年修完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考試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發給畢業證書。大專文憑。轉本科學生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兩年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考試,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一般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三十條 “高職教育與本科應用型人才對接”試點的其他事項按照《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對接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執行《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黑龍江省高職本科應用型人才銜接的通知》《關于培養試點工作的補充通知》施行。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條 學費標準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有關文件執行。小學英語教育專業每年5000元;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嬰幼兒照護服務與管理、特殊教育、體育教育、運動訓練、體能訓練、傳播與策劃8個專業每年6000元;音樂教育、舞蹈教育、音樂制作、書畫藝術、美術教育、民航安全技術管理6個專業每年8000元;空姐專業每年9000元。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符合畢業條件的,哈爾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第三十三條 學校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文件的要求,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校內資助,獎勵和幫助學習成績優異、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國家助學金和校內資助。學校將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在校期間向原籍地申請無息信用助學貸款或入學后向校園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四條 按照《黑龍江省普通職業院校(專科)畢業生考入本科院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對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和政治態度進行綜合考核并通過。可以報??名參加黑龍江省教育廳組織的專升本考試。考入本科院校后2024年四川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即可進入本科院校就讀。
第三十五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特長,或者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專業、轉學校。按照《哈爾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轉學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 學校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等詳細信息請參閱當年招生簡章。
第三十七條 學校網站:
招生網站:
招生咨詢熱線:-87900509,,
補充規定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部(就業指導中心)起草,報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公布施行。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情況進行修訂。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解釋。
招生領導小組
領隊:陳偉
副組長:陳英偉、胡寧、王繼明、于立新
成員:招生就業處(就業指導中心)、各學院、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導演:于立新
副主任:宋丹
成員:各學院招生工作負責人
招生督導領導小組
組長:王吉明
委員:杜丹丹
哈爾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