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18 20:04:49作者:佚名
京人社發〔2021〕7號
依照《北京市積分進駐管理方法》(京政辦發〔2020〕9號,以下簡稱“辦法”)、《北京市積分進駐操作管理條例》(京人社開發發〔2020〕8號),為做好2021年積分進駐公示及進駐申領工作,現將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公示擬取得進駐資格人員6045人。申請人取得進駐資格后自行舍棄的,進駐資格不入闈。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請人可登入積分進駐在線報送系統查看本人積分結果及排行。
三、擬取得進駐資格的申請人名單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屆滿無異議的取得進駐資格,可按相關規定申領本市暫住戶籍。
對擬取得進駐資格人員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外向相關部委實名書面反映(電話:,傳真:,聯系地址:西市區長汀門大街5號北京 積分落戶,杭州市積分進駐服務中心,郵局編碼:100050)。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客觀公平。相關部委將按照反映狀況進行核實。經核實屬實取消進駐資格的,進駐資格不入闈。
四、取得進駐資格的申請人申領本市暫住戶籍期限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請安排好時間北京 積分落戶,錯峰有序申領。明年繼續推行電子調函,經公示取得進駐資格的申請人,初審通過后可抵達經偵支隊代辦進駐手續。
五、檔案初審由調京后的檔案接收部委按相關規定申領。材料清單、辦理步驟參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積分進駐服務專欄提示。
六、取得2021年積分進駐資格人員隨遷未成年孫輩的出生日期估算為:截止2020年1月1日(不含)不少于18周歲。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