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7-11 04:35:02作者:admin2
??收藏推薦 一、電力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相關制度現狀1。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對安全教育培訓的要求2002年實施的《安全生產法》中二十到二十三條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做出了規定,明確了教育培訓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的重要地位,為企業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打下了基礎。
??2005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號令《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中指出了安全教育培訓的對象、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同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第20號令《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明確了安全培訓機構的劃分和管理。2。中央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的相關規定《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中央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制度,嚴格落實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制度和培訓考核制度;嚴格落實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加強企業基層基礎工作,搞好對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企業有關經營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法接受安全生產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因為生命健康權是我們公民特別是青少年學生最重要的一項權利,它是享有其他權利的前提和基礎,公民的生命健康,不容他人侵犯,
青少年自我保護能力較弱,辨別是非能力不高,容易受到意外事故和不良行為的侵害。
青少年大部分時間都在校園,校園安全狀況直接關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