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8 10:10:55作者:佚名
一、工作原理
(一)堅持保證質量、優化結構、綜合衡量、擇優、寧缺勿多。
(二)堅持公平正義、政策透明、流程公開、程序嚴謹、操作規范。
2、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審批各學科招生計劃、復試成績和復試招生實施辦法。 研究生院統一管理學校轉學工作,統一審核學校轉學規則,公布轉學信息,進行監督檢查,審核轉學復試和錄取名單,辦理相關手續。
各招生學校(以下簡稱各單位)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招生實施細則》,負責本單位后期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的領導和具體實施。做好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確保工作政策準確落實。 ,組織良好,管理良好。
學校成立復試檢查組,負責檢查復試工作; 成立復審檢查組,負責復審工作的監督。
3、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比例
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所申請專業的復試成績要求。 我校復試成績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公布。
“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復試成績以學校公布為準。
我校碩士生復試原則上采取差值復試,差值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在線生池生源比例小于1:1.2的專業除外)。 復試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初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四、復審方法及要求
凡擬錄取的考生(含“大學生退役軍人計劃”考生)均須參加所在學科(專業)的復試。 我校2024年碩士生復試,第一志愿考生采取現場綜合復試,轉學考生采取網上遠程綜合復試。
(一)現場綜合復驗
現場綜合復試一般由筆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組成。 現場綜合復試的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專業綜合能力、外語能力成績之和,滿分為220分。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科目詳見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方向、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課考試時間一般為1.5小時(不含特殊專業復試科目),滿分100分(含公共管理碩士(125200)加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科目)會計學碩士(125300)、旅游管理碩士(125400),計算20分)。 筆試重點檢驗考生對專業理論、專業技能和相關知識的掌握程度,是否具備攻讀本學科碩士學位的素質和能力。
2、面試分為外語能力和專業綜合能力兩部分,總分120分。
(一)外語水平考試由各單位組織,現場評分。 本項滿分為20分,考生分數按復試專家分數的累計平均分計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
(二)專業綜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和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和能力。 本項滿分為100分,考生分數按復試專家分數的累計平均分計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
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通過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趨勢的了解以及潛在的、創新的能力。專業領域發展的精神與實踐。 能力。 綜合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素質; 學科(專業)外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 專業精神、責任感、紀律(遵守法律)、協作精神和心理健康; 人文素養、言談舉止、表情禮儀等。
(二)網絡遠程綜合復試
在線遠程綜合復試分為外語水平和專業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 復試總成績為外語水平和專業綜合能力考核部分成績之和,滿分為220分。
1、外語水平考核采用考生外語自我介紹和專家就復試相關問題進行外語提問的形式。 本題滿分為20分。 考生得分按專家得分的累積平均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
2、專業綜合能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素質和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和能力。 本題滿分為200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
各單位對候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進行考核,包括候選人的政治態度、思想表達、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等。承認了。
(4)同等學術能力的附加考試
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復試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網絡教育考生(法學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須額外參加所申請專業中的兩個專業的考試。 本科核心課程。
附加考試采取現場筆試的形式進行。 每門課程滿分 100 分。 附加考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課程附加考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取消復試資格。
(5)其他
1、因招生計劃未錄取的考生申請轉入我校其他相關專業時,需重新參加轉專業的復試。
2.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研究生。
3、考生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違反規定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取消其入學資格。 考試完整性文件”。 錄取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核。 復試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5. 調整和重新測試
對于第一志愿錄取數量不足的專業,我校將接受調整。
調整的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須滿足國家A類地區第一志愿專業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轉入我校專業的基本成績要求,并符合轉入專業申請條件。
2、第一志愿專業與轉入專業相同,或初試科目與轉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 初試科目要求統考英語科目的專業,不接受其他語種考生轉學。
3、第一志愿申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等專業碩士學位的考生,須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初試成績符合規定。轉專業和轉專業的要求。 在A類地區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學生可以申請互轉,但不得轉入我校其他專業; 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轉入上述專業。
第一志愿申請法學(非法學)碩士學位的考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轉入本專業。
4、報考“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項目的考生申請轉普通項目,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相關專業復試成績。 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休大學生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項目并符合“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項目要求的考生,可申請轉入本專項項目。 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為接受“大學生退役軍人”專項計劃的考生確定的初試成績要求。 。 轉入“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初試加分政策。
5、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的插班考生,根據考生初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6、時間和基本要求(包括考生首選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復試方式(包括(考生進入復試)我校接受轉專業、接受考生轉學的選拔規則)、咨詢渠道等信息請參見我校稍后公布的復試招生程序調整。
調整申請流程:
我校根據復試錄取情況,統一在全國碩士研究生公示中公布擬轉學考生的計劃余額信息、調整系統切換時間、調整復試方式及聯系咨詢電話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調整申請書。 申請人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復試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定。
六、總分計算方法及排序要求
考生的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 具體計算方法為(總分和復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
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
復試考生調整: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50%。 具體比例和計算方法請參見我校稍后發布的各招生院校調整復試招生實施細則。
按照總成績對考生進行排序2024年考試吧考研調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考生名單。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按照學習形式分別排序; 同一學科(專業)考生原則上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但同一學科(專業不同招生方向)對擬錄取考生的考試總成績要求不同的,可按招生方向單獨排序; “調整復試考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總成績分別排序。 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排名,由各學院在復試錄取規則中公布。
7. 入場
各單位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包括第一名-選拔候選人、轉學候選人、離退休大學生專項計劃候選人(不含推薦免費生)。 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2024年考試吧考研調劑,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在研究生院網站和中國科研招聘網信息公開平臺上公布。 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
1、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2、未通過或完成學歷(學籍)認證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4、復試專業綜合能力考核不合格(現場復試專業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或網上遠程綜合復試專業綜合能力考核成績未達到60分)未達到120分);
5、具有同等學歷但附加考試未通過(即單科未達到60分)的考生;
6、初試、復試經查實有嚴重違紀或者作弊行為的;
7、注冊材料弄虛作假的;
8.其他違反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
(二)復試工作完成后,各單位應及時在學院門戶網站公布各學科考生復試結果。
(三)調班及簽訂協議
擬錄取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還須到所在單位領取人事檔案(往屆畢業生預計7月初轉入,應屆畢業生可推遲至畢業后轉入)。 擬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錄取前應與我校及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8. 體檢
我校2024年碩士學位招生考試體檢將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進行。 相關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指導意見》(教教[2003]3號)的要求。 按《關于學生入學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辦〔2010〕2號)的規定執行。
九、信息披露與監督
(一)公示期間,各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復試成績負責。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全面、及時地披露信息,按照“誰披露、誰控制”、“誰披露、誰解釋”的原則,做好信息披露的審核和解釋工作。披露的信息。
(二)我校將通過江蘇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向社會公布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實施細則、復試時間、錄取名單等信息。 各單位均設有暢通考生聯系咨詢渠道,提供監督電話和電子郵箱,及時解答考生疑問,接受考生關于復試平臺使用、復試程序等方面的咨詢。相關要求。
江蘇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
研究生院咨詢熱線:-83656219
(三)考生對學院碩士學位招生流程有異議的,可以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 如果投訴人對答復有異議,可以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訴。
(四)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委的監督。 監督電話為:-83656087,郵箱地址為:。
(五)其他未盡事宜,參見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2023]2號)文件。
本規定已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上述未盡事宜,請參見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等上級部門文件及學校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