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6 22:17:56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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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5月26日 20:30
主講人:李先生(第二學士學位繼續教育專業第五年)
內容:
1. 這所學校值得上嗎?它的優點和缺點是什么?
2. 過去四年招生情況如何?
3. 如何選擇適合自己計劃的第二學位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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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等學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廷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廷函〔2021〕8號),結合杭州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簡章適用于杭州師范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行“陽光工程”,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杭州師范大學,學校代碼:10346。
第六條 辦學層次與類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浙江省重點建設大學。
第七條 學校現有倉前校區(余杭塘路2318號)、下沙校區(學林街16號)、玉皇山校區(玉皇山路77號)。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決定重大事項。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檢部門應當對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確保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報名辦法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
注:1.本表學費僅供參考,最終以物價部門批準為準。
2、2024年各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入學學生均在下沙校區學習兩年。
第十二條 報名時間: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31日中午11時止。
第十三條 注冊要求
1、2024年杭州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并取得原就讀院校推薦資格的申請者;
往年面試題目(參考)
2023年學校競爭比例查詢
2024 年招生指南摘要
2024 面試準備課程
2.所申請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屬于不同學科;或所申請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貝語網校,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別。該專業具體的學科類別、本科專業類別可在教育部網站()上查閱,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3.大學英語四級成績425分以上、大學英語六級成績425分以上,或外語專業水平測試合格;
4.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申請者,須具有理學、工學、醫學專業學士學位,或在學習期間修讀高等數學(A或B)并考試通過;
5.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公民道德,擁護黨的路線和政策;
6、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委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申請者,應親自報名,填寫《杭州師范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報名申請表》(附件1)杭州師范大學分數線,并于2024年5月31日中午11:00前將附件1紙質版及個人學業成績單原件交至申請者所在學院教務處。學院對申請者進行推薦報名資格審查,將推薦申請者匯編成《杭州師范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推薦名單匯總表》(附件2),并于2024年6月7日前將推薦人選的報名材料(紙質版)及附件2(電子版、紙質版)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填寫3個專業選擇,材料將按照平行選擇順序遞交,且必須服從選擇。
第十五條 資格審查
學校將對申請者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并于2024年6月14日后在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初審結果。
第五章 招生程序
第十六條 錄取辦法
1、學校將根據申請人第一學士學位學習期間的學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學校將按照“分數優先、隨心所欲”的原則,按1:1的比例確定各專業的備案基線,并擇優錄取各專業。學業成績計算公式為:100-100*[(本年級本專業平均學分績點排名-1)/本年級本專業學生人數]。若學業成績相同,學校將按照學習期間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學業成績相同,學校將按照大學英語四、六級或外語專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錄取名單將于7月底前在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
3. 入學候選人名單公示期間,如有候選人放棄入學,經確認后,學校將在已報名入學但未被錄取的候選人中進行第二輪錄取,錄取方式同第十六條第一項,直至招生計劃滿員為止。
4.公示期結束后,最終錄取名單將在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
第十七條 我校錄取的新生應于我校規定的報到日期起兩周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入學,應向學校申請請假。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未請假或逾期請假的學生杭州師范大學分數線,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核。復核不合格者,學校將視具體情況作出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獎勵、補貼及相關政策
第十八條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按照現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應當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稱、學習年限等;學士學位證書上應當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未達到畢業要求的,不延長學習年限,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頒發結業證書。
第十九條 杭州師范大學學費實行學分制。學費由專業注冊費和學分費組成。學年開始時,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核準的預繳標準預付學費,學年結束后結清學費。
第二十條 學校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經恒誼獎學金、馬云優秀教師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各類獎助學金,建立以保障資金為主體、發展資金為主導,保障資金與發展資金相結合,實行“獎、助、貸、勤、補、減”六位一體的聯動資助體系。
第二十一條 入學后,學生必須遵守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教學管理、學生管理、獎學金等有關規定。
第七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