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09 11:10:33作者:佚名
一、如何申請碩士學位授權點
定向碩士生在入學時通過合同(協議)明確未來工作地點。 而且學習期間的培訓費用由國家提供; 經認定的碩士生畢業后分配的工作單位在入學時也以合同(協議)的形式明確,但培養經費由委托單位提供。
凡在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服務范圍內,有研究生需求的用人單位定向生考研最新政策,均可提出針對性培訓要求。 研究生招生單位可根據規劃情況、培養能力等決定如何安排。用人單位對上述范圍以外的研究生有需求的,一般不允許提供針對性培養。 用人單位只能為委托培訓提供培訓經費。 招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得自行擴大定向培養雇主范圍。
招收定向或委托碩士研究生有兩種方式:
(一)用人單位推薦本單位在職人員應聘,即定向或回原單位培養的候選人。
這是目前招收定向或委托碩士研究生的主要形式。 招生單位一般只針對此類考生招收定向或委托碩士生,是教育部提倡的。 如果這些參加統考的考生符合教育部對參加復試考生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定向生考研最新政策,招生單位在確定復試名單時一般會優先考慮。 個人考試僅對部分符合個人考試條件的考生開放。 本組考生在學習期間不改變人事、薪酬關系,按照原工作單位規定享受工資、福利待遇。
此類考生申請,首先應由考生所在單位出具同意申請定向培訓或委托培訓的介紹信,并在“考生所在單位意見”欄中注明“同意申請定向培訓”。考生的《碩士學位研究生報名表》《培訓》或《同意申請委托培訓》; 考生在填寫相關報名表時,須在“報名類別”一欄注明“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并在“對象單位”或“委托培養單位”中寫明單位名稱在專欄中。
如果考生申請定向培養,最好提前向招生單位詢問,了解該單位是否屬于其定向服務范圍,以免招生單位在審核考生資格時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需要注意的是,招生時,部分招生單位可能允許原申請非定向或其他類別的考生改為定向生或委托實習生。
(二)從統考考生或其他單位推薦免試考生中選拔。
除推薦免試人員外,此類考生只能參加統一考試。 其錄取分數線及就讀期間待遇與非定向考生相同。
通過這種方式招收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學生,用人單位一般需要在招生初期與招生單位簽訂意向書,招生單位從其中選拔定向或委托培養的碩士生。擬錄取的考生,并在招生單位招生過程中將該部分專業的性質、招生人數等在專業目錄中注明,供相關考生選擇。
碩士研究生錄取進行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前,招生單位與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與考生之間必須簽訂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合同(協議)。 有些招生單位還需要取得公證。 確定考生被錄取后,錄取通知書由招生單位發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再寄給考生本人。 在合同簽訂前,招生單位一般不會發出錄取通知書。
二、研究生定向培養與研究生委托培養的概念及區別
定向研究生是指入學時通過合同約定畢業后工作地點的研究生。 學習期間的培訓費用由國家按照規定標準向培訓單位提供。 定向研究生畢業后服務范圍為:高等院校、以基礎研究為主的科研機構、國家重點企業(國家教委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文化、醫療衛生等公益性機構財政、黨的國家機關和解放軍培養的研究生來源來自:
1、由用人單位推薦進行本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應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
2、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在職人員中選拔的;
3.從推薦應屆本科畢業生為碩士生的人員中選拔。
招生單位負責招收研究生進行定向培養。 按照國家教委規定的標準進行初選,提出錄取名單。 與用人單位協商后(第二、三類定向生還需征得考生同意),簽訂合同后,招生單位將發出錄取通知書。
所有研究生定向培養均實行合同制。 入學前,招收高等學校與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與研究生應當按照規定簽訂定向培養合同并公證。 合同簽訂前,培養單位不得向研究生發出定向培養錄取通知書。 在職人員考取第一期研究生后,在職人員在學習期間不改變工作關系,享受原工資福利; 第二、三形式錄取的研究生,享受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即在校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生活補貼。 定向生用人單位也可以向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補貼。
三、單位間定向培訓合同的主要內容
招生專業、學生人數、考生姓名、培養要求、研究生學習期間的待遇和管理、合同有效期、違約責任以及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內容。
四、用人單位與研究生簽訂的定向培養合同的主要內容
研究生學習專業、畢業后工作安排及最低服務年限、研究生學習期間用人單位提供的福利、合同有效期、違約責任以及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內容。
五、研究生定向培養合同基本格式
單位之間簽訂的定向研究生培養合同的基本內容一般包括招生專業、招生人數、考生姓名、培養要求、學??習期間的待遇和管理、合同有效期等。 、違約責任以及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