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19 11:49:38作者:佚名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以及“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培訓會議”要求,2019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及北京教育考試院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如下:
一、復試最低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確定各專業復試最低分數線,詳見附件1。符合享受國家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我校復試分數線公布后,在復試名單公布前提交相關材料。
二、復試程序、時間和地點
各專業復試程序、復試時間和復試地點將陸續公布(見研究生院網站)。
三、復試考生確定的基本原則
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實際,我校復試考生名單確定的基本原則如下: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其初試成績符合我校規定的各專業最低復試分數線者,即可參加復試。
2.對第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需接收調劑生的專業,接收調劑應首先必須符合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調劑生的規定,同時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1)由于各高校各專業初試科目名稱及難易度各不相同,故我校以初試科目的相關性及國家統考科目的成績作為重要參考點;
(2)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3)本科所學專業與擬調入專業有較密切的關聯性;
(4)個人綜合素質等符合我校相關學科專業的培養要求。
3.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少于120%。
4.復試名單確定后即在網上公布,請考生自行查看,按照要求參加復試。
5.學校會根據當年各碩士學科授權點生源報考及上線情況對招生計劃適當調整。
6.我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包括:調取考生人事檔案和考生提供所在單位(學校)確認蓋章的政審表等方式。
五、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的權重
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的權重分別是60%和40%。
六、復試成績的構成與分數比重
復試總分為100分,其中,藝術類專業英語聽力和英語口語占20%、面試成績(包括上機或繪畫成績)占80%;非藝術類專業英語聽力和英語口語占20%、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50%(其中會計專業學位碩士英語聽力和英語口語占20%、筆試成績占30%、思想政治理論成績占10%、面試成績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