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21 06:48:13作者:admin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體育局小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制度博客:
現將《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及《<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標準》、《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標準》是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發展、激勵學生積極進行身體鍛煉的教育手段,是學生體質健康的個體評價標準,也是學生畢業的基本條件之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把《標準》的實施作為學校體育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宣傳、加強管理、認真施行。
二、《標準》是《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在學校的具體實施。因此,在實施《標準》的同時,原《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內容不再執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仍按照原《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辦法,向體育主管部門報送《標準》的達標數據。
三、凡已實施《標準》的學校,《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中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小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停止執行。
四、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標準》的具體步驟
(一)從2002年新學年開始,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3%左右的中小學校和2所以上的高等學校,小學從一、三、五年級開始,中學(中專)和高等學校從起始年級開始實施《標準》,以取得經驗。
(二)從2003年新學年開始,各地實施《標準》的比例擴大到50%的中小學校和所有高等學校。
(三)從2004年新學年開始,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全面實施《標準》。
五、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標準》的分步實施計劃,并于2002年9月1日前報教育部備案。
六、教育部將于2003年開始,對各地實施《標準》的學校進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結果。
七、各地、各學校在實施《標準》的過程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
八、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將本文及附件轉發當地所有高等學校(含部委屬學校)。
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
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