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評價一般分為六大要素: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能力和教學效果。
二、語文教學評價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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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4-26 08:55:24作者:網絡
一、語文教學評價的要素
語文評價一般分為六大要素: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能力和教學效果。
二、語文教學評價的功能
管理功能、導向功能、調控功能、動機激發功能、診斷功能。
三、語文教學評價的類型
1、書面交流評價:老師與學生書面交流的機會,如借助學生的作文、日記、周記等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學習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學習的信心、努力程度,同學間的人際關系,學習方法、習慣等,從而在評語中對學生作出恰如其分的激勵性評價,提出善意的批評,誠懇的建議,殷切的期望,引導和幫助學生對自己有正確的認識。
2、自我總結式評價:是學生對自己在各學科學習過程的評價方式之一。語文學習到一定的階段后,要組織學生對自己的語文學習狀況和學習水平進行診斷。診斷要以階段測試成績、 自己的學習計劃和教師的語文學習要求為依據,認真檢查自己的預習、上課、作業、復習、課外學習等各個學習環節。在學生上完成自我診斷之后,再引導學會進行自我比較反思,將自己現在的學習水平和狀況與前一階段進行比較,看一看自己哪些方面有了進步,哪些方面較差,自己應如何改進,從而達到自我提高。